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4日
西城区政府于2013年制定了关于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的制度,对行政机关首长的出庭应诉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定。同年,西城区区长王少峰即作为行政机关首长代表区政府出庭应诉。2014年,积极响应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及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依法治国目标的要求,西城区政府加大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力度。
12月1日,西城区副区长孙硕作为西城区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了一起不服西城区人民政府公房变更答复案,西城区五十多个委办局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人大代表及多家新闻媒体参加旁听。
肖先生于2014年7月9日向西城区政府授权的宣房房屋经营公司以邮寄的方式提交了变更公有住宅租赁关系的申请。宣房房屋经营公司经审查,认为其不符合变更的条件,于2014年9月5日作出《答复》驳回了肖先生的申请。肖先生遂一纸诉状将西城区人民政府告上法庭。
本次由主管法制的副区长代表西城区政府出庭应诉,对西城区全区的依法行政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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