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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组织召开“环保法配套制度”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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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促进APEC会议空气保障工作落到实处,提高企业守法的自觉性,10月23日下午,市环保局在市环保宣教中心组织召开了“环保法配套制度”研讨会。会议邀请重点企业、行业协会、环保组织、律师、专家学者和媒体代表参加。

  会议首先由北京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周柯介绍新《环保法》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随后,市环境监察总队介绍了今年3月1日以来全市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基本情况。会议还组织对环保部起草的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等四项配套制度进行了研讨。

  参会各界代表一致认为,新《环保法》立足我国现阶段的国情,顺应人民享受良好环境的愿望,对国家整体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配套制度细化了强化排污单位环境责任四项制度的内涵、适用范围、执行程序及法律责任,非常及时,有利于将制度措施落实执行到位。企业和社会团体代表还就如何加强执法,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建立企业信誉制度等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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