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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园林绿化局举办《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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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5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切实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促进湿地保护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北京建设,5月1日,市园林绿化局在全市开展统一主题、统一内容、形式多样的《条例》实施日宣传教育活动。全市活动主场设在延庆县野鸭湖国家湿地公园,其余15个区县分别在广场、公园等设站宣传,市园林绿化局全体领导、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分赴各区县参加现场宣传活动。活动中,全市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约17万份,参加宣传教育活动市民达80300人。

  上午10点,主题为“依法保护湿地、共建美丽北京”的《条例》实施日宣传活动在延庆县野鸭湖国家湿地公园举行。市政府副市长林克庆、市政府副秘书长赵根武、市园林绿化局局长邓乃平、副局长高士武、市人大农村办副主任杨瑞、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富莹、延庆县委书记李志军、县长李先忠等领导以及500余名志愿者和学生参加了宣传活动。活动现场,依次举行了湿地保护志愿者发言、学生宣读倡议书、湿地卫士授旗仪式等活动,来自延庆县三小的小学生还表演了歌曲联唱和《猜猜我是谁》互动小节目,让大家对湿地保护有了全新的认识。延庆县园林绿化局、野鸭湖湿地管理处、雏鹰野保站、张军法制宣传志愿者服务站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和宣传台,向游人发放宣传折页、科普书籍、海报、环保袋等宣传品3000余份。

  各区县宣传活动也有声有色。东城区在柳荫公园展示湿地保护成效,解答市民疑问;房山区在长沟市级湿地公园组织万人签名活动,倡导市民共同依法保护湿地;海淀区以翠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为中心,增设了玲珑、土城等22个分会场,开展了丰富多样的《条例》宣传活动,扩大了宣传活动的影响面和覆盖面,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市民学习《条例》的积极性。

  《条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拉开了全市园林绿化系统学 习、宣传、贯彻执行《条例》的序幕,在全市形成了了解湿地、保护湿地的强烈共识和良好的湿地保护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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