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0日
案例回放
厉女士向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区人事局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受理“区妇联未经本人同意,违反法律和有关政策为本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案件”。区政府认为该行政复议申请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依法决定不予受理。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厉女士反映的问题属于行政机关的人事处理决定,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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