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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行政系统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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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市委及市委政法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紧密联系首都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全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党委高度重视

  (一)党委专题研究活动开展,制定活动实施意见。在中央和市委部署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后,市司法局党委认真学习传达了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对全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要通过开展活动切实解决问题的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定了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

  (二)及时成立各级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司法行政系统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于泓源任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和局级干部任副组长和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系统内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市司法局机关、市律师协会等单位党委也相应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领导体系,确保活动领导有力、组织到位、扎实开展。

  二、抓好思想发动,打牢思想基础

  在市委政法委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会后,5月21日,市司法局召开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动员部署大会。于泓源同志在动员讲话中提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求,一要认清形势,精心组织;二要联系实际,解决问题;三要抓好典型,突出重点;四要设定目标,严谨规范;五要注重效果,促进提高。领导提出的要求,统一了基层开展活动的认识,为活动开展指明了方向。会后,市监狱局、劳教局、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市律师协会党委分别召开了活动动员部署会,并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下发了活动方案,确定了各单位的活动主题和目标。在动员部署会后,全系统各级党组织迅速行动,采取召开党员大会、座谈会、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对活动进行了层层动员部署,确保把活动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通过广泛的思想发动,统一思想和认识,增强了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了基层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把活动落到实处

  (一)认真组织开展党员作风建设年活动。各单位按照“五个好”、“五带头”标准,认真分析本单位在党组织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党员作风建设年活动,广泛开展了民主评议活动,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改进措施,大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

  (二)深入开展“听呼声、走百家、送服务”为民实践活动,整体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制定出台了《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建立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听呼声、走百家、送服务”为民实践活动长效机制的意见》,明确了为民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确保为民实践活动的有序开展。

  四、表彰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

  为切实提高全系统对创先争优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在“七·一”前夕,司法行政系统各单位分别在本单位开展了先进基层组织和“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评选活动,大力表彰在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中做出突出成绩,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冲得上、作风硬,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得到群众广泛认可的先进基层组织和“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共表彰先进党组织、“五好党支部”50个,“群众心目中的好党员”179名。6月26日召开北京市优秀律师党员事迹报告会,表彰29个五好党支部和50名优秀律师党员,推出五个先进典型,在全市律师中引起较大反响。为配合创先争优活动,纪念党的生日,宣扬身边党员典型,市司法局机关党委举办了“身边党员风采”摄影展。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和加大对典型的宣传,营造了创先争优活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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