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政治部参加司法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0日
10月19日,司法部政治部在天津召开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座谈会,部政治部副主任徐辉同志出席并主持会议,北京、天津等七省市司法厅(局)政治部具体负责创先争优活动的副主任参加会议。我局政治部副主任马福山同志在会上就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天津市司法局着重介绍了“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做法,山东省司法厅突出介绍了靠重点工作带动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吉林省司法厅详细介绍了如何将创先争优工作具体化加以落实。
徐辉同志在听取各省市司法厅(局)政治部的汇报后指出,各地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特点一是厅局领导高度重视,各地都成立了领导(指导)小组,一把手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组织保障健全;二是活动开展的方向正确,能够围绕中心和大局,立足本职岗位,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三是活动开展的措施具体,各地不仅制定了实施意见和方案,还能够设计出有针对性的“自选动作”,把创先争优工作具体化。
徐辉同志对下一阶段继续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提出三点要求。第一,继续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目前个别地方还存在着认识不够统一、发展不够平衡的问题,与中央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具有战线长、领域宽泛的特点,因此省级机关分类指导的任务更重,工作要求和标准也应更高。第二,继续在精心组织上下功夫。各厅局党委要加强对创先争优工作的领导,活动领导小组要履行好指导和监督检查的职能,同时要注意结合各种重大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好专题专项活动,推动本地区的创先争优工作。第三,继续在取得成效上下功夫。要围绕本部门、本系统的中心工作和三项重点工作,结合职能,设计载体,在立足本职岗位的基础上把活动做实,切实实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