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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法律服务人 | 林琳:十年后,他们又走进我的普法课堂......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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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榜样·最美法律服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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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琳,现任海淀区曙光街道司法所所长,自2006年起正式从事司法行政工作至今已近17年,先后获得北京市优秀百姓宣讲员、北京市“七五”普法先进个人、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我深信,总会有那么一天,深夜的路口依然有行人在等红灯;遇到摔倒的老人, 大家都能主动伸出援手;妈妈们可以勇敢地走进法院维权……法律不再是一个高不可攀的名词,不再是“麻烦”的代言人。

  林琳是海淀区“法之声”普法宣讲团社区组一组组长,8年来,她带领组员深入全区29个街镇的各个社区、村开展法治宣讲120余场,每次宣讲结束前她还会以一首打油诗作为结尾,让参加宣讲的观众都感叹“不虚此行”。

  以法育花,渗透式育人

  快十年过去了,第一批听我们讲座的一年级“小豆包”已经上了高中,让我最欣慰的是,至今还能在“法郁芳华”的课堂里看到他们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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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为林琳颁发法治副校长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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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直播授课

  林琳一人同时担任六所中小学校的“法治副校长”,9年间,她为学校开展普法讲座近200场,受众学生6万余人次,实现曙光地区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百分之百。从早期以推销员的心态说服学校“试听”法治课程,到后来每年在辖区开展30余场青少年普法活动,单场受众学生突破4000人,林琳对青少年普法倾注了大量心血。

  从一个班的试听,到一个年级的大课,再到全校的同步直播,内容从“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到“民法典的进步与贴心”,再到“中国法律体系中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18年,林琳创建了自己的青少年普法品牌“法郁芳华”。

  渗透式普法,是她开展青少年普法的理念。每个年龄段学生需要的普法内容和授课方式,每个学校学生的不同特点,哪些内容需要深入剖析、哪些内容可以引发兴趣,她都了如指掌。她主讲的《宪法就在我身边》《好习惯,好人生》《懂法律,讲道德,明是非,悟成长》等精品课程,得到了学生和老师们的高度评价。

  林琳已经与“普法”紧密相连,作为第十二届、第十三届民盟中央法制委员会委员,她以民盟盟员的身份在各类活动中积极宣传普法工作,号召更多优秀法律工作者成为普法志愿者。在她的感召动员下,“法郁芳华”青少年普法讲师团现共有讲师28名,其中不乏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法官学院的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所研究员等法学家,还有“法官妈妈”尚秀云、“神探亨特张”张惠领、“打拐军师”张志伟等志愿者。

  民呼我为,接诉即办

  用法律专业知识为百姓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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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事发现场调查

  赵女士带父母到某商场用餐,大风刮落瓷砖险些砸到年迈的父母,但商场物业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声称“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公司不需要赔偿”。赵女士一气之下向物业公司讨要5000元赔偿金并拨打了12345热线。

  当天上午,接到案件指派的林琳分别向双方了解事件的详细情况。赵女士气愤物业没有及时将危险区域与人流隔离开,没有足够的风险防范意识;而事发时在场的陈主管其实非常关心老人的身体情况,只是赵女士情绪激动主张5000元赔偿金,让工资不高的陈主管忐忑不安。

  当天下午,林琳到事发现场查看情况,物业已经修理了破损的瓷砖并安排专人值守,提示过往行人注意安全,她马上把现场照片发给赵女士并说明情况。

  当晚,林琳联系了物业方传达了赵女士的诉求,物业杜总监与陈主管表示愿意当面道歉,并在未来工作中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随后,林琳再次联系赵女士,转达了物业的歉意,也解释了陈主管的顾虑。赵女士十分感动:“感谢你对我的诉求给予及时反馈,也让我认识到了当代年轻人的责任与担当”,随即决定免除物业的所有赔偿责任。第二天一早,赵女士和父母来到物业办公室,双方冰释前嫌。不超过24小时,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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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琳处理孙先生接诉即办案件时与开发商代表沟通

  孙先生租了相邻的两间商铺开超市,A室租赁合同已到期,B室租期还剩三年。由于开发商近期把商铺分别卖给了不同的公司,两个新业主都要将房租从每年15万涨到每年42万。短短2天内,A室新业主投诉孙先生不腾房,B室新业主投诉孙先生超市住人并使用大功率电器,孙先生分别投诉两个业主强买强卖、租金涨价不合理……一片混乱中,街道领导研判后再次把案件派给了林琳。

  林琳查看了原始房屋租赁合同,到孙先生的超市了解情况,与开发商和两位新业主沟通......厘清了复杂的法律关系后,林琳慎重征求了海淀法院法官及街道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为各方当事人释明了民法典相关规定在案件中的适用,并给出了中肯的解决建议。

  在林琳的多方协调下,孙先生及时腾退了A室房屋,在附近租到房子居住,将A室新业主损失降到最低,同时消除了B室房屋的消防安全隐患。林琳还承诺孙先生和B室新业主,如果将来他们想变更租赁合同,自己愿意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后期,林琳多次为孙先生解答法律咨询,为新业主研判诉讼风险,为双方修改新的租赁合同条款,先后解决了新合同的租金及押金数额问题、租期问题、支付周期问题、物业费及取暖费承担问题、违约责任承担问题等。最终,双方签订了租金每年35万、租期6年的新合同。孙先生拨打12345对林琳的工作做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排忧解难”的肯定,他说:“多谢您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我一把,如果没有遇到您,我可能已回了老家,多谢您对我的帮助,多谢!多谢!”

  每当我看到普法课堂上孩子们眼里的光芒,看到辖区百姓们得偿所愿的笑脸……心底都会燃起一股莫大的成就感:普通平凡如我,事业伟大如斯!

  林琳说“司法所有我逝去的青春,有我奋斗的汗水,有我耕耘的土壤,更有我梦想的花园。”林琳爱她所学之法律专业,爱她所做之司法行政事业,她将继续为她所爱而坚守,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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