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须知
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检举控告指南
一、受理范围
按照“分级负责、分工处理”的原则受理下列检举控告:
一是对市司法局、市监狱(戒毒)管理局所属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二是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
三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处理程序
纪检监察组收到检举控告件后及时研判,属于本组受理范围的在规定时间内告知检举控告人受理及办理情况;不属于本组受理的及时转出,告知工作由承办单位负责。
三、注意事项
纪检监察组提倡实名检举控告,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及准确联系方式;请如实说明、撰写或填写检举控告内容,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等力求详尽。对字迹无法辨认的信件,无实质内容的信件,无被反映人(单位)也无具体诉求的其他匿名检举控告件做留存处理。
检举控告人应对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或歪曲事实,不得捏造材料、诬告他人。
四、检举控告方式:
(一)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 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收) 邮政编码:100744
(二)检举控告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来访前请提前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10-55578688)
(三)检举控告邮箱:beijing.12388.gov.cn(点击“北京市纪委监委”进入,不要选区)
(四)检举控告电话:北京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010-55578688(重点受理对处级干部的检举控告)
北京市司法局机关纪委检举控告电话:010-55579170(受理对科级及以下干部的检举控告)
感谢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