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普法十余载,献爱心夕阳更红等
发布时间:2008年03月30日
近年来,房山区活跃着一支由13位中老年人组成的特殊普法队伍,他们全是农民,来自琉璃河镇,平均年龄55岁。虽然身为中老年人,却热爱学习,热衷公益事业,在推动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目前,在区司法局大力支持下,这支队伍已初具规模,成为区普法队伍中一支不可或缺的社会力量。
一、自发组织结团队,宣传法制到景区
1996年,在热爱旅游的李金老人倡导下,琉璃河镇几名个体户农民自发组成旅游小团队,到区内景点旅游观光的同时宣传村规民约、文明守则及法律常识等。随着时间的推移,旅游团的名声越来越响,周围许多村子的老人纷纷报名参加。经过李金老人的精心筛选,13位热衷公益事业,身体结实、喜好文艺的中老年农民人走到了一起。因为他们爱好广泛,喜欢作诗、摄影、写三句半等,其中有4位老人又是农村法律工作者,所以以法律为主要内容,以文艺表演为主要形式的公益法制宣传工作开展起来。多年来,这支普法宣传队不仅活跃在十渡、上方山等区内景点,而且还在颐和园、故宫、长城等市内景点宣传。07年,在2008年奥运会即将召开之际,他们自筹资金远赴河北省,到北戴河、清西陵等地,采用与游客互动的形式,把自编自演的法制文艺节目送入到农村、旅游景区,广泛宣传了有关婚姻、继承、治安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仅受到国内广大游客的欢迎,而且吸引了许多外国游客。据不完全统计,截止到07年10月底,这支队伍已经行程30000余公里,义务普法180余场次,10万人次以上受到了普法教育。
二、努力学法强素质 增强信心促宣传
11年前,普法队伍组建之初,大家只有一个共同的愿望,就是走出去,通过观光旅游为社会做一些有益的事情,不断提高游人的法律素质和爱护环境的意识。然而,随着活动次数以及群众法律需求的增加,他们感到自身匮乏的法律知识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活动的要求。因此,在做好义务普法宣传的同时,自费1000余元购买法律资料,坚持每月集中学习,每季度请司法所同志为其指导,从不间断。琉璃河镇司法所张振华所长说:“记得有一次讲课,天下着大雨,李金老人身体不舒服发烧,但是他依旧打着伞,步行来学习”。“老牛自知黄昏晚,不用扬鞭自奋蹄”,凭着认真执着的精神,宣传队先后学习了《宪法》、《婚姻法》、《劳动法》等涉及与百姓生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刘月良老人平时爱看法律书籍,自从义务普法以来,他更加努力地钻研法律,见到实用性较强的法律书籍,无论多少钱都要买下来。一次在旅游景点活动后,他在书摊看到一本《案例解析》,由于钱带得不够,便向同伴借钱买下书。回来的路上,他边走边看边说:“这本书真好,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以后遇到类似的纠纷我们就容易解决了……”。通过努力,65岁的刘月良不仅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还经常义务为群众代写诉状,打官司,受到了当地百姓好评。除此外,他们还将自学的法律知识与农村实际情况结合起来,编排成《戒赌歌》、《龙乡儿女迎奥运》、《迎奥运,学法律,十要十不要》等法制文艺节目,受到了广大群众和游人的喜爱。
三、政府帮助来扶植,活动有“家”热情高
中老年普法宣传队的事迹很传到了区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为最大程度地发挥社会普法资源优势,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07年8月8日——奥运倒计时一周年,房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房山区司法局正式将中老年普法宣传队命名为房山区“阳光老人义务普法志愿团”,并统一配备了服装和标识。“阳光老人”名字的由来主要基于这群中老年人阳光般的心态、阳光般的笑容、阳光般的身体。活动当天在十渡景区举行了大型宣传活动,法制日报、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移动电视等多家媒体给予了宣传报道。虽然阳光老人们来自琉璃河镇,但不是同一个村的人,为了一起策划活动,编排节目,他们经常隔三差五地聚在一起,但因条件有限聚会地点一直不能固定下来。区司法局了解情况后,及时与所在地琉璃河镇政府协调,镇政府非常支持,决定由东召村委会腾出一间30多平方米办公用房做为阳光老人义务普法志愿团的活动室。活动室的建立即方便了阳光老人排练节目、组织宣传活动,又为百姓咨询法律问题,解决矛盾纠纷提供了场所。现在阳光老人们经常在活动室排练,有时还会搬出“音乐家伙”在家门口练练,吸引了许多附近的村民前来观看。阳光老人说,“这也是我们宣传的一种形式,我们在排练节目的同时,会吸引很多村民,这样,不用费力气就能把奥运知识、法律常识告诉村民了。”
四、“五五”普法当模范,老当益壮促和谐
阳光老人义务普法志愿团成立后,为地区百姓和游人倾心表演、耐心解答、提供相关法律咨询的热情更加高涨了,对化解矛盾纠纷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如,一位经商多年的村民王某因几年来生意上的货款拖欠问题不能解决,找到“阳光老人”老刘,老刘摸清情况后,及时为该村民起草起诉书,并为其代理了该案,使其多年来被拖欠的货款依法得以解决。该村民感激地说:“今后我也要学习法律知识,作一个明白人,只有掌握了法律知识,才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如,李金、王俊辉两位老人在本村散步途中,遇到当地两家百姓正在打架,双方各不相让,手持菜刀、铁棍僵持不下,可谓一触及发。两位老人主动上前,问明原因,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的为双方调解,从邻里和谐讲到利害关系,使双方冷静下来,最终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制止了一场纠纷的发生。
房山区阳光老人义务普志愿团的老人们,正是以执着的追求,阳光般的热情,崇高的理想,扎实的工作作风,谱写着一曲“普法献爱心夕阳分外红”的普法乐章。
西城区普法刊物得到区两会代表、委员称赞
近日,由西城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西城区司法局共同编印的《西城普法》和《实用<物权法>图解100例》2部普法读物,得到了区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与会代表和委员的充分肯定。
《西城普法》是西城区奥运法制宣传专刊,也是西城区第一本以法制宣传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期刊类读物。代表们表示,“2008年是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的第三年,同时也是北京奥运会的决战之年,《西城普法》的问世,对于深入开展以奥运宣传为中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这本刊物所包涵的‘普法动态’、‘法律知识’、‘普法专栏’及‘法制趣闻’四个内容,取材贴近百姓,对于百姓所关注的奥运、未成年人、妇女维权及流动人口等问题,均有所涉及,使百姓能够更直接明确的接受普法教育,可以说既是西城区普法宣传员开展宣传的工具书,又是社区居民学习法律知识的通俗读物。这种寓教于乐的普法形式一定要继续开展。”
《实用<物权法>图解100例》是西城区司法局为了方便干部和群众正确理解和掌握《物权法》而特意编写的。在两会期间,与会代表也收到了这本普法刊物。看到这本采用问答形式进行普法宣传的小册子,代表们赞不绝口,一致认为:《实用<物权法>图解100例》的发行非常及时,书中所选取的100个问题,都是百姓生活中所关注的热点问题。书中大量的图片及漫画的运用,改变了过去法律读物严肃枯燥的风格,使得原本深奥难懂的法律知识变得浅显易懂,让读者在娱乐中掌握了法律知识。该书对于没有专业法律知识的普通群众最为合适,相信这本书一定会使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更加容易理解物权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对全区学习、宣传、实施物权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目前,首批编印的8000册《实用<物权法>图解100例》和1000册《西城普法》杂志已发放到全区各单位及街道、社区。两本刊物不仅是西城区普法工作创新方式、服务百姓的一项新举措,而且使西城区普法宣传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