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奥运法制宣传为契机加强阵地建设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08日
今年以来,各区县以奥运法制宣传为契机,创新建立了一批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和载体,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开展法制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奥运法制宣传氛围。
海淀区建立“民族宗教法制宣传教育阵地”。针对当前“藏独”分子破坏奥运的恶劣行径,海淀区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在中央民族大学博物馆建立法制教育基地,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场所管理人员、信徒骨干集中学习,每季度开展1次,全年组织2次宗教界大讨论,进行民族宗教政策宣传与培训。此外,在少数民族聚集地,如马甸地区、上地街道树村地区及紫竹院民族大学等建立“少数民族法制宣传服务工作站”,广泛吸收各民族人士参与宣传活动,并根据少数民族群众的民族习惯和矛盾解决方式,开展针对性、特色化的法制宣传与服务工作。
怀柔区将百座“公交亭”改建为“普法亭”。怀柔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与区交通局通力合作,将全区100座公交站亭改建为普法宣传亭。改建后的橱窗将以漫画、案例和问答等形式宣传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治安管理处罚、道路交通安全、市容环境卫生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目前,改建工程已正式启动,宣传栏内容已确定,共8版一套,现正在批量印刷阶段,全部改建、张贴工作将于4月底完成。
石景山区启动古城公园法律文化景园的二期建设工程。继2006年石景山区古城公园法律文化景园建成后,今年,区里又加大对奥运法制宣传阵地投入,专项拨款46万元,开展二期工程建设。该工程重点建设景园内的“公平·公正”、“定分·止争”两景区,其一,依托古城公园园林布局,以獬豸(俗称独角兽)的象征意义和古体“灋”字的基本含义为表现内容,以立体花木剪接造型、立体雕塑等工艺,制作独角兽等雕塑造型,用书法刻写古体“灋”字,“灋”字的含义及与獬豸的关系,以表达法律的“公平”、“公正”之意。其二,以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慎到的一段寓意深刻的名言为基本内容,采用浮雕、石刻或者彩色喷绘等制作工艺,通过图画与简明扼要的文字,表达“定分止争”的含义和道理。全部工程将于年底完成。
延庆县“法律宝典”翻新页。夏都公园是延庆县中心公园,集娱乐、健身、观赏于一体,来往游人较多。“四五”普法期间,延庆县建立了“法律宝典”,受到了群众的普遍欢迎。近期,法律宝典又翻开了新的一页,“迎奥运学法律 十要十不要”和“奥运学法三字经”被镶嵌在法律宝典上,吸引了过往游人驻足观看。琅琅上口的内容引起了大家颇有兴趣的谈论交流,使游人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了奥运法律知识的学习。
西城区投资42万元,在全区152个社区建立统一规格、统一标识的社区法制宣传橱窗,现已全部完工。在普法家园建立了以奥运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10米多长的“奥运普法长廊”。由区教委主办,创建中小学法制教育博客圈,通过共建共享法制教育交流互动平台,展示西城区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果。
丰台区开通“奥运法制号”便民巴士。丰台云岗地区属丘陵地带,坡路居多,居民出行主要以小巴士为主。丰台区抓住这一机遇,开通了5辆“奥运法制号——便民小巴士”,即以小巴士为载体,设置便民法制宣传资料存取箱,并聘请巴士司机为奥运法制宣传志愿者,定期更新奥运法制宣传材料,免费向居民乘客发放。“奥运法制号——便民小巴士”的开通,不仅方便了居民学习了解奥运法律知识,而且对地区的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门头沟区成立巾帼奥运法治志愿宣传队。该队伍以外来矿工家属为主、社区干部为辅,其中90人是从200名外地媳妇自愿报名者中挑选出来的。宣传队以社区为单位,下设9支小分队,家庭普法和社会普法并举,采取家庭饭桌宣传、街头集中宣传、入户拉家常宣传、市井宣讲等方式,面向矿工、流动人口及居民进行法律宣传。宣传内容包括奥运相关文明法律知识,以及与生活、工作相关的《安全生产法》、《计划生育法》、《婚姻法》、《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此举不仅组织赋闲流动人口参与社区法治建设,增强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而且为维护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壮大了普法队伍。
同时,丰台区创办《丰台奥运法制报》。该报在奥运筹备及召开期间为半月刊,每期四版,通过地区法治动态、问题答疑、案例分析、新法速解等栏目,向全区各单位以及广大群众宣传奥运法律知识,每期印刷1万份,免费发放到全区各单位及社区农村百姓手中。西城区在《西城报》开辟了“奥运法律知识”、“奥运法律知识公务员问答题”两个专版和“普法家园”专栏。朝阳区创办《朝阳普法》刊物,设立工作指导、经验交流、漫画说法、以案讲法等栏目。该刊物每季度一期,第一期为奥运法制宣传专刊,每期将印制2000册免费下发到全区街乡、社区(村)和各单位。房山区创办《房山普法》刊物,通过法治动态、新法指引、普法风采、以案说法等栏目,丰富百姓的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每季度一期,每期印制1000册下发到全区各地区、各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