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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区县奥运法制宣传工作阶段部署会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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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2日,市司法局召开区县奥运法制宣传工作阶段部署会,各区县司法局主管局长和法宣科长参加。会议总结了前一段奥运法制宣传工作情况,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18个区县做了交流发言,市司法局副局长周信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

  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首先总结了3-5月奥运法制集中宣传阶段的工作,并提出6-9月配合宣传阶段总的要求:突出重点,注重效果;发挥作用,永不懈怠。即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的职能作用,注重提高市民的基本法律素质,突出场馆周边等重点地区的社区(村)的宣传,狠抓各项宣传任务的落实到位。具体工作:

  6月底以前完成6项:一是完成《2008年奥运法制宣传工作进度表》中的各项任务,即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到社区(村)开展法制讲座覆盖率达到100%;到奥运场馆周边、火炬传递路线及重点旅游景区开展宣传活动覆盖率达到100%;场馆周边等重点地区发放户均一本的《北京市民奥运法律知识手册》达到100%。二是配合市局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开展“奥运普法嘉年华”巡回宣传活动。三是做好《福娃说法》FLASH宣传片光盘的发放工作。四是认真做好与《北京支部生活》联合举办的“北京市民奥运法律知识竞赛”组织工作。五是配合各区县团委,以《北京奥运志愿者法律知识手册》为主要教材,对社会志愿者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培训。六是继续做好阶段性基础数据上报工作。

  7-9月重点完成6项:一是做好《法制宣传挂图》、《社区法治宣传报》的张贴、发放工作。二是继续做好发书工作,除保证《北京市民奥运法律知识手册》达到100%入户外,《农民常用法律知识100问》要100%入户,《农村干部法律知识手册》也要发放到每一个相关人员手中。三是扩大《福娃说法》FLASH宣传片的宣传面。有条件的区县可以复制,占领各种宣传平台,利用各种时机播放。四是落实《2007-2008年度区县法制宣传教育评估指标》中确定的奥运法制宣传各项任务。五是抓好各类典型,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六是加强沟通协调,调动各方力量继续参与奥运法制宣传工作。

  市司法局副局长周信同志在会上作了总结讲话。他充分肯定了3月21日区县奥运法制宣传工作动员部署会以来的工作:一是部署任务全部顺利完成,有针对性地开展普及性宣传、利用小分队开展重点宣传及配合“平安奥运”的宣传等几项重点工作都得到了很好的落实。在此基础上,各区县还创新了宣传形式和载体。二是宣传活动既覆盖街道(乡镇)、社区(农村),同时突出了青少年、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和奥运场馆周边等重点地区的宣传。三是既注重宣传形式又注重宣传效果,运用多种形式,实现提高市民法律素质的目标。四是市局与区县较好地实现宣传资源共享。如朝阳、顺义、怀柔、延庆等区(县)利用数字电影工程,播放《福娃说法》FLASH宣传片,市局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利用西城区“奥运普法嘉年华”设备,在奥运场馆周边地区开展巡回宣传活动,这是市、区县两级资源共享的有益尝试。

  同时,周信副局长指出目前法制宣传工作存在的不足:一是法制宣传还存在死角,个别区县法制宣传橱窗没有及时更换新内容。二是法制宣传品发放、张贴的渠道还有待疏通和统一。三是奥运场馆周边的宣传还不够突出,典型事例的总结宣传不够。

  周信副局长针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4点要求:一是要积极主动,始终如一的抓好奥运法制宣传工作,巩固成果,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奥运服务的作用,适应奥运不同时期的特点和重点,克服人员减少的困难,总结巩固、完善和提高工作成果。二是要围绕本地区“平安奥运”中心工作,需要什么就宣传什么,及时配合市局做好对奥运签约饭店的告知性法制宣传。三是进一步理顺法制宣传品的发放渠道,保证奥运期间能够及时张贴到位。四是加强对奥运法制宣传各级各类典型的总结宣传,“争先创优”的同时加强新闻宣传,发挥典型的辐射作用。五是进一步突出场馆周边、社区(农村)的宣传,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宣传内容。

  最后,周信副局长指出,奥运法制宣传是“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也是今年“五五”普法中期检查的重点,各级法制宣传主管机关和法制宣传工作者要再接再厉,勤奋敬业,善始善终,为奥运法制宣传划上圆满的句号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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