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乡村普法 谱写人生华章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07日
2007年8月9日,延庆县聘请大学生“村官”担任普法宣传员,成立了一支由801名大学生“村官”组成的普法宣传员队伍。一年来,他们积极向农民宣讲党的富民政策,普及各类法律知识,开展了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200场次,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理顺“三种关系”,增强大学生“村官”普法的主动性
1、理顺部门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大学生“村官”担任普法宣传员需要多个部门和单位的支持。为做好工作,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县人事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召开了聘请大学生“村官”担任普法宣传员工作协调会,统一思想,提出该项工作“多方共嬴”的理念:缓解专业普法力量不足,提高法制宣传工作效率;减轻基层党委政府的压力,有效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农民法律素质,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大学生“村官”社会实践能力等。这一理念得到各方响应,普遍达成共识,为该项工作顺利开展打下思想基础。
2、理顺基层关系,夯实工作基础。一是理顺与基层党委政府的关系。围绕镇域经济发展和村级社会稳定的中心工作,坚持普法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服务和谐乡村建设的大局,始终坚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二是摆正和司法所的关系。各乡镇司法所是农村专业普法力量,担负着所在乡镇普法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指导职能,“村官”在农村普法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司法所的业务指导,结合年度普法任务和重点,对农村干部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达到普法对象和普法目标的统一。
3、理顺本职与普法关系,增强责任意识。大学生“村官”有其本职工作,同时担任普法宣传员,帮助他们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使其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做好农村普法工作,有利于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和农村法治文明的进步,从而更好地促进大学生“村官”本职工作的开展;大学生“村官”在开展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宣传各种法律法规知识,可以促进农村工作的开展,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坚持“三个突出”,体现大学生“村官”普法的创造性
1、坚持按需普法,突出针对性。大学生“村官”始终把“满足农民的法律需求”放在首位,他们走街入户,发放调查问卷了解农民法律需求,再根据村委会、村民代表提供的农村常用涉法问题和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确定普法内容。康庄镇六名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村官”成立了“农村普法课题研究小组”,针对农村涉及土地承包经营、土地流转、宅基地纠纷、家庭赡养、人身损害赔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开展课题研究,以研究成果统领本镇普法全局,专门就农村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普法。其它乡镇也结合各自特点开展普法工作,使普法宣传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切实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
2、挖掘自身潜能,突出文化性。为实现法制宣传和法律文化建设的结合,大学生“村官”根据农村特点,将各种法律知识和发生在农村的典型案例编成法律文艺节目,利用农闲时间到各村巡回演出。许多乡镇专门组建了大学生“村官”法制文艺宣传队。一年来,他们创作了《浪子回头金不换》、《出车第一天》、《计划生育好》、《麻将迷》、《四位大妈来学法》、《家庭和谐法保护》等法律小品以及相声《如此教育》、三句半《喜赞八达岭》等深受群众喜爱的法制节目,让农民们在欣赏文艺节目的同时学到了法律知识。
3、形式手段多样,突出灵活性。一是利用“两委”干部会和村民代表会召开的有利时机,开展会前十分钟学法,促进“村带头人”依法管理村政事务。二是在农忙季节,有的村官设立流动普法课堂,将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送到田间地头开展“一对一”的普法;有的村官利用村内广播开展“空中普法”,保证农活、学法两不误。三是在农闲季节集中组织观看“新农村数字视频资源包”。该资源包有20余部法制短片,内容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劳动合同、婚姻、继承等相关法律案例,利用晚上和周末播放,深受农民欢迎。此外,有的“村官”组织农民集体授课,系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有的“村官”摘抄法律条文,制成“温馨提示卡”入户发放,还有些“村官”在元旦春节前撰写法制春联送到农民手中,既活跃了节日气氛,又增添了法制氛围。
三、坚持“三个结合”,突出大学生“村官”普法的实效性
1、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大学生“村官”充分利用所学的法律知识,根据农民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性的法制讲座、以案说法等活动,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此外,他们还依托所在乡镇司法所和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法律咨询800余次、代写法律文书36份,引导农民寻求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切实解决老百姓遇到的法律问题,深受农民的欢迎。
2、与调解矛盾纠纷相结合,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大学生“村官”生活在农村,工作在基层,既是农民的“贴心人”,又是沟通农村干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每当他们在与农民的密切接触中了解到各种矛盾纠纷引患,便及时做工作,从情、礼、法三方面调解。周到细致的调解有如春风化雨,解开了邻里之间的疙瘩,冰释了彼此的前嫌。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全县大学生“村官”共参与人民调解173件次,化解矛盾纠纷154件,有效地维护了农村基层的社会稳定。
3、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提高村级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提高村级法治化建设水平,大学生“村官”充分发挥法律专业知识水平较高、理论功底较强、实践经验丰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的优势,通过召开沟通会、交流会、探讨会等形式,多方联动,共同为提高村级法治化管理出谋划策。他们在做好普法宣传的同时,参与对村内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起草,包括《村环境整治公约》、《村民自治章程》、《经济合作社章程》、《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办法》等村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提高村级法治化管理水平。此外,他们还积极为村级法治建设建言献策,有些乡镇的大学生“村官”结合本村实际,提出设立“意见箱”,广泛听取群众对村级法治建设的意见,许多想法被村委会采纳,收到了较好效果。
随着“五五”普法工作的逐步深入,为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民主法治建设,还将有一批批的大学生“村官”加入到农村普法队伍中来,他们将在农村普法这个大舞台上,普写出更加灿烂辉煌的华美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