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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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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的利益需求,就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把握发展规律,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此,丰台区积极探索,从建立公益普法长效机制,提高普法工作实效性,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三个方面采取措施,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以建立公益普法长效机制为着力点,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法制宣传工作

  要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远发展,就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参与和支持,保证法制宣传工作拥有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目前丰台区已有1万名普法志愿者活跃在社区、农村和学校,为群众义务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服务。为保证他们长期参与普法工作,关键是要建立公益普法的长效机制,为此,采取以下措施:

  (一)筑巢引凤——为法制宣传志愿者搭建多元化公益普法平台。一是继续打造“普法茶亭”、“普法班车”等模式的知名普法平台,发挥包括佟丽华、马仲周、李海珠等优秀律师在内的300多名律师专业力量,开展公益法制宣传工作。二是完善以区级和社区(村)两级普法志愿者服务网络为主,以学校、车站、市场等其他领域的志愿者服务站为辅的多元化公益普法平台,如农民普法学校、“法律向导站”等,为普法志愿者开辟广阔的实践空间。实践证明,多元化的公益普法平台,能更好地调动律师志愿者长期从事公益普法事业的积极性。

  (二)加强管理——健全法制宣传志愿者管理机制。法制宣传志愿者一般由律师、大学生、社区(村)干部、社会志愿者等组成,呈现出队伍庞大、人员结构复杂、综合素质不平衡的特点。要有效整合这些资源,就必须建立系统的志愿者管理机制。目前,丰台区针对律师志愿者实行了“两表一会”的管理机制,即“律师值班登记表”、“法律咨询记录表”和“志愿者年度总结会”,对律师参与普法工作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针对其他普法志愿者,建立了分类登记管理、考核评估、奖励、业务培训和经验总结分析等工作制度。

  (三)政府埋单——探索购买志愿者服务的运行模式。“政府埋单、民间运作”是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普法活动的有效模式,即政府为长年承担公益普法服务,具有一定规模和社会影响力,群众认可度高的志愿者组织或服务基地给予资金上的支持和帮助。目前,丰台区对以律师事务所为依托的“普法班车”采取了这种工作模式,每年投入一定资金,在一定程度上补偿了其参与公益普法活动中产生的经济支出,充分调动了律师这支专业力量参与公益普法的积极性。

  二、以“三个有机结合”为落脚点,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一)以需求为导向,实现工作创新和满足需求的有机结合。一是把握需求的特点。切合青少年、流动人口、农民等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编印针对性较强的《“五五”普法系列丛书》,制作发放与各类人员特点相符的法制宣传品,使其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制教育。二是把握需求的分布。根据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经营地、施工地、居住地的分布特点,建立“三类四地”的普法网络,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三是把握需求的变化。为适应信息化社会,继续利用“普法班车”网站,通过律师视频在线答疑、普法讲座网上直播、社区聊法论坛等板块,为辖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以品牌为载体,促进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有机结合。一是继续开展“百千万”工程活动,实现宣传者本位向受众者本位模式转变。组织由千名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组成的志愿者队伍,根据群众需求开展百场法制讲座,促进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的有机结合。二是继续开办“普法茶亭”,升级“法律向导站”,建立宣传者面向受众者的定点服务模式,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壮大志愿者队伍,使以公共场所为依托的固定普法阵地遍布全区各地。三是继续开展“普法班车”巡回活动,建立宣传者与受众者的结对服务模式,让“普法班车”巡回在上百个结对社区(村),开展法制讲座、民调示范、法律咨询等工作。

  (三)以协作为保障,实现部门优势与横向联动的有机结合。为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丰台区成立由区法制办、区教委、区国资委、区司法局等2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办事机构及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汇报制度等工作机制,为各职能部门在大普法格局中横向联动、形成合力奠定基础。在法制宣传工作与各部门职能工作有机结合的基础上,开展以部门为依托,针对六类重点普法对象的普法教育工作,以及法律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使部门资源得到合理的整合与配置。

  三、以提升综合素质为切入点,不断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

  (一)充分挖掘专职律师人才。一是由律师事务所与各街道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书,定期为居(村)民提供法法制宣传、咨询服务。如,由10余家律师事务所联合成立的北京鼎天力行法律服务机构正在逐步与部分街(乡镇)的社区(村)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成立“丰台区法律向导站社区普法维权工作室”,通过律师志愿者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值班制度,及时进行普法宣传咨询活动。二是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热心公益事业的律师参与到社区(村)法律服务室的工作中,定期为民排忧解难。

  (二)强化队伍培训的针对性。一是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专职队伍培训。围绕“五五”普法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不断丰富培训内容,增强培训效果,使其综合能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二是积极完善基层普法志愿者的培训机制。为基层志愿者定期提供最新法制宣传资料,组织开展新颁布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基层普法志愿者队伍服务质量。三是加强法制宣传队伍的创新能力培训。培养法制宣传工作者善于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能力,培养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性的能力。

  (二)培养典型推广经验。一是大力培养不同类型、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各类典型代表,在政策上、工作上给予充分的鼓励和帮助,积极支持和引导区级、社区级志愿者服务站、农村普法学校、“普法班车”典型以及一批优秀律师志愿者典型的成长和发展。二是围绕六类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及时总结各类先进典型的工作经验,大力推广较为成熟的、具有创新性和实效性的法制宣传工作做法,做到以点带面,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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