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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2009年区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部署暨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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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至4月1日,市司法局召开由区县全体法制宣传干部参加的2009年区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部署暨培训会议。会议简要总结2008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2009年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同时结合“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际需求,对与会法制宣传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市司法局副局长吴庆宝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

  此次业务培训是市司法局自“五五”普法以来组织的一次较大规模的区县法制宣传干部全员培训,目的在于进一步提高我市法制宣传工作者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圆满完成“五五”普法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培训共安排4个讲座,第一讲聘请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教授、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主任赵曙光就法律传播原理和传播规律进行了讲授。第二讲由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干部分别讲授了互联网法制宣传、法制宣传典型材料报送、法制宣传摄影和摄像、法制宣传通讯报道及法制宣传信息报送等方面的业务知识。第三讲由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处长吴军就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特点、规律、历史沿革及2009年的工作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讲解。第四讲由市政府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处处长程行伦就我市2009年立法规划以及新法宣传重点进行了介绍。

  最后,市司法局副局长吴庆宝同志以《法律判断与法制文明》为题,讲授了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司法改革和法制文明的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法制文明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他强调,要进一步明确2009年工作思路:一是思想要高度统一,加强组织管理;二是工作要事半功倍,提高效率;三是要整合法宣工作力量,借船出海,注重协调和沟通;四是巩固原有宣传阵地,开拓新领域,创新循序渐进,量力而行,重点在网络法制宣传上取得进展;五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争取更大实效。充分发挥律师、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大学生“村官”、在校大学生等普法志愿者的力量。

  吴庆宝副局长对今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五个一”:一是建立法宣信息每月一次报告制度;二是每季度对各区县法宣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督促;三是每半年开展一次法宣工作实效评比、经验交流;四是每年开展一次法宣工作经验总结、表彰;五是每年对法宣干部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

  最后,吴庆宝副局长对全体法制宣传干部提出了4点希望:一是适应“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形势要求,开展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法律学习;二是充分展现首都法制宣传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充实高素质人才,加强廉政建设;四是更多依靠和重用年轻干部开展工作。

  会议期间还举办了18区县“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宣传品展览。各区县将精选出的“五五”普法以来编印的优秀书刊、视频资料等进行了集中展示。会议还观摩了我市优秀法制文艺作品——大兴区普法评剧《拆迁风波》和昌平区拍摄的普法电视短剧《合同的约定》片段,为今后加大法制文艺工作力度,提供了示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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