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区举办“关爱农民工送法进工地”暨2009年“法律六进”活动启动仪式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6日
4月8日,顺义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联合顺义区建委、顺义区流管中心举办“关爱农民工送法进工地”——2009年“法律六进”活动启动仪式。顺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颖博及顺义各镇(街道)主管副职领导、司法所长、流管办主任、普法志愿者、建筑工地负责人及农民工代表共计500余人参加,市司法局副局长吴庆宝到会并讲话。
启动仪式上,顺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颖博对全区“法律六进”活动做出具体部署。一是围绕花博会筹办、新城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先导性作用。二是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和载体,将法制宣传渗透到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三是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强化措施,探索建立新型普法联动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四是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衔接,以服务带动宣传;五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确保责任落实。
市司法局吴庆宝副局长同志在讲话中对“法律六进”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将“法律进工地”纳入年度工作计划。要将“法律进工地”作为“法律六进”的重要内容摆上区、县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强检查考核,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之中,认真组织,精心安排,把“送法进工地”做到实处。二是务实创新,有效融合法律宣传与法律服务,扎实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要针对施工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的特点,紧贴实际需求,不断丰富法制宣传内容和形式,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农民工依法维权相结合,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对农民工的援助力度,积极疏通社会法律服务渠道,做到在法制宣传教育中提供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二者互相促进,相得益彰。三是整合资源,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要整合法律人才资源,充分发挥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专业人才在普法中的骨干作用,并积极调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大学生“村官”等法制宣传志愿者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整合法制宣传阵地资源,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发挥好电视、报刊、广播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优势,利用好《法制宣传挂图》、《社区法制宣传报》等平台,开展针对建筑企业和广大建筑工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注重以文艺形式推动法治文化的有效传播;要整合司法行政职能,以法律服务室为平台,持续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推进经济建设和谐发展。
活动现场,市、区领导向农民工代表赠送了通俗易懂的公民普法系列丛书,免费发放了涉及《建筑法》、《劳动合同法》等内容的普法资料,普法志愿者表演了法制文艺节目,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开展了现场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平谷区实施“法制村长(主任)”工程
2009年4月8日上午,平谷区召开实施“法制村长(主任)”工程动员大会,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四单位选派的115名政法干警被各镇乡党委聘用,担任全区300个村(居委会)担任的“法制村长(主任)”。平谷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等领导出席并讲话。
平谷区政法各单位选派的115名法制村长(主任)都是法律知识扎实,司法实践及法制宣传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他们将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内容丰富的、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活动,为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构建任职村(居委会)和谐稳定的法制环境;协助任职村(居委会)完善法制宣传平台,有针对性地对群众宣传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知识;协助任职村(居委会)建章立制,提高其依法、依规治理水平;列席相关会议,为村(居)委会决策事项涉法事宜提供法律咨询;定期讲法制课、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小组工作职责等五项相关制度
为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充分发挥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作用,切实推进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了《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职责》和《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等五项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领导小组对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和督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