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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要作学法用法的表率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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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大家下午好!

  在全国上下迎接建国60周年之际,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召开这次会议,要求领导干部要作学法用法的表率,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这既是过去几年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成果展示会、经验交流会,又是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的动员会和部署会,对于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切实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必将产生重要的推动作用。

  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是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履行好领导职责的迫切要求,是适应市场经济、提高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现实需要,也是引领和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重要示范。当前,我国既处在“发展黄金期”,又处在“矛盾凸显期”,法律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大,如果领导干部不具有良好的法律知识和素质,就难以胜任领导工作。所以,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作学法用法的表率,努力提高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执政的本领,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证。

  第一,领导干部要作尊重法律的表率,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弘扬法治精神。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发展基本规律的反映,是党的主张、人民意志的体现,是治国安邦的基本依据,也是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基本准则。尊重法律,就是尊重人民的意志,尊重党的意志,尊重国家的意志。所以,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尊重法律,崇尚法律,自觉接受法律约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第二,领导干部要作学习法律的表率,不断提高法律素养

  不学法、不懂法的干部是不合格的干部。领导干部只有重视学习,知法懂法,才能增强法治意识,自觉守法用法。要强化学习意识,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对领导干部法律素养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自觉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要抓住学习重点,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认真学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掌握履行岗位职责和胜任工作必备的法律知识。要执行学习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法治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制度、自学法律制度和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制度,使法律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第三,领导干部要作运用法律的表率,切实增强依法执政能力

  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党章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保持发展和稳定,最根本、最靠得住的是法制。各级领导干部要依法决策,在研究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问题时,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还要考虑法律效果;在制订本地区本部门长远发展战略时,要把依法贯穿于决策全过程,做到不走法律程序不通过,确保决策从内容和形式上都符合法律规范;在出台有关政策性文件时,必须由法制部门审核把关,把决策置于法律范围之内,实现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要依法行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公正执法力度,完善以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加强对执法责任制的评议和责任过错的追究,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公平环境。要依法管理,由依靠行政、经济手段管理向行政、经济、法制手段并举转变,按法律程序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以法服众,以法说话,以法育人,以法制的力量保证党的政策、决策和主张在依法执政中得到贯彻落实。

  第四,领导干部要作遵守法律的表率,充分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

  自觉守法是领导干部最基本的素质之一,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证。我们每个领导干部的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如果把法律放到一边,手中的权力不受到任何制约,滥用权力,小则自己犯错犯罪,大则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灾难。所以领导干部要有守法有责的观念,牢固树立自觉的守法心理、守法意识和守法精神,做到“言必合法、行必守法”,不能合意的就强调依法办事,不合意的就绕法而行。要带头守法,不但自身要自觉守法,而且要带领所在单位,包括身边的工作人员以及亲属、子女自觉守法。要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接受监察、审计的专门监督,还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自己履职尽责、安身立命最基本的要求,时时事事以党纪国法约束自己,清廉自守,洁身自好。

  第五,领导干部要作捍卫法律的表率,维护法律的尊严

  领导干部作为特殊的法律主体,不仅要模范守法,更要带头护法。现在,有的领导干部为了追求个人政绩,就目中无法,拍脑袋决策,盲目上项目;有的领导干部人治思想严重,动辄干扰司法部门独立办案;还有少数领导干部知法犯法、徇私枉法。领导干部一定要把维护法律尊严作为学法用法的重要内容。要确保政令畅通,对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一定要做到令行禁止,绝不能各行其是,我行我素。要勇于和破坏法律尊严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纠正以言代法、以权代法、以权压法、以权乱法的行为。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必须坚决纠正和查处。

  同志们,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事关全局,事关长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把“五五”普法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开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新局面,为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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