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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圆满完成第四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申报工作

发布时间:2009年0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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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03年市司法局、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在京郊农村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京司发[2003]158号)以来,我市已有269个行政村获得了“北京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25个行政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

  今年6月,按照司法部、民政部总体部署,我市开展了第四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评选申报工作。通过深入实地,抽查考核,观看争创专题片,市司法局、市民政局优中选优,确定昌平区东小口镇兰各庄村、房山区长阳镇保合庄村、顺义区马坡镇石家营村、怀柔区渤海镇北沟村、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周家庄村、通州区台湖镇外郎营村、延庆县康庄镇刁千营村、大兴区瀛海镇笃庆堂村、门头沟区龙泉镇滑石道村、丰台区花乡新发地村10个村为北京市第四批“民主法治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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