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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服务市政府重大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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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区大望京村地处机场高速、京密路延线,紧邻望京核心区,毗邻电子城功能区,是首都国门路上的重要城市形象节点,属典型的城乡结合部地区。80年代以来,大望京村曾多次经历了征地转居转工,村民有着强烈的城市化建设愿望,因而积累了一些如房屋老旧、外迁挂靠户多、流动人口集居等历史问题;由于长期未按城市规划实施开发建设,村民儿女衍生,也滋生了一些违法建设。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根本要求,北京市加快了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决定对大望京村进行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由朝阳区土地储备中心对大望京村征地进行一级开发,农民全部转居转工,进入城镇社会保障系统,劳动力妥善安置;以乡政府为主体对大望京村腾退安置,同时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产权变股权,农民当股东”,发展村级股份制经济,保障村集体组织成员长期得实惠。

  大望京村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被市委、市政府列为折子工程。今年2月9日,刘淇书记、郭金龙市长等市领导到朝阳区调研时,专门对推进大望京村城乡一体化工作提出明确的要求。为确保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拆迁腾退工作,朝阳区积极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多形式、多措施、全方位做好拆迁腾退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为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服务“三保”大局。

  一是建立法制宣传领导机构。制订了《崔各庄乡关于大望京村城乡一体化试点法制宣传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乡长任组长,乡科以上干部、村两委班子参加的法制宣传领导小组,设立法制信息宣传工作部,建立了由机关科长带队的10个群众法制宣传服务工作组,每组负责150户左右村民,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包结果。

  二是全程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针对工程准备时间短,工作标准要求高,积沉的历史问题复杂等实际问题,依托法律服务室,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志愿者作用,积极宣传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宣传有关拆迁腾退的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村民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深理解,自觉支持城乡一体化试点,努力使每一个拆迁户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实现依法拆迁。

  三是丰富法制宣传形式,通过创建崔各庄乡城乡一体化试点特刊、快讯、展板、橱窗、灯杆旗、彩旗、流动宣传车等载体,采取宣传标语、图片展览、播放录音录像、散发资料、解答咨询、入户宣传、组织外出观摩等方式深入大望京村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期间,共制作大型展板65幅、宣传橱窗8块,挂贴各种宣传条幅3800余条,发行乡报9期,17次下发《致拆迁村民的一封信》、《致大望京全体党员的一封信》,先后组织党员代表会、村民座谈会、咨询会32次,围绕群众关注的46个热点问题和32个关注问题进行了正面解答。40多家媒体跟踪报道了试点情况和做法,全国17000多家网站、媒体转载了大望京村试点工作情况。

  四是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相结合。通过对拆迁问题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调查分析,制定相应的法制宣传和稳控工作方案,并建立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组织和动员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律师深入到被拆迁单位及居民家中,及时调处因拆迁而产生的各种纠纷时,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防止矛盾转化和升级,有效确保地区安全稳定。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力推进了拆迁腾退工作的顺利进行,仅用25天时间,完成了99家、面积达23.6万平方米非住宅拆迁腾退;仅用28天时间,完成了930个产权人、1692户、面积达25万平方米住宅拆迁腾退;提前43天完成拆迁腾退工作,实现了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在拆迁腾退中“无群体性上访、无强制腾退”的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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