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进企业”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6日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田汽车)现有资产近80亿元,员工2.6万人,下设9个分厂,是在北京注册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做为昌平区“法律进企业”的试点单位,“五五”普法以来,该公司加大力度,通过建立健全法制教育工作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法治企并取得明显成效,先后被昌平区委、区政府评为法制宣传教育标兵单位、先进单位。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保证“法律进企业”顺利开展
为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抓实、抓到位,福田汽车采取了下列举措:
一是在企业内部逐级成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福田汽车在北京公司总部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担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副总、副书记根据分工分别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公司所属各企业,按照要求普遍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在车间、班组确定法制宣传员,形成了较为规范的法制宣传教育组织体系。
二是专门成立法律事务部。法律事务部有30余人,绝大部分是法律专业本科人才,其中5人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他们负责全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公司招标、投标等重大建设项目中的法律事务进行把关,依法审查各类合同,减少并杜绝不依法经营事件发生。法律事务部每年制定普法计划,并与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法制培训计划,联合公关传播部、党群工作部和信息系统部,通过公司刊物、网络OA系统等渠道对公司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并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考核、定期通报,确保普法工作按计划实施。
三是在业务管理制度中确定法制内容,使企业内部各项工作有法可依。为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福田汽车制订了《法律例会管理办法》、《周六培训管理细则》等制度,明确了法制培训的流程、组织细则、考核标准,确保法制教育工作有章可循。此外,还依法制定了考勤与休假制度、员工基本养老保险交纳规定、员工医疗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使职工一旦与企业发生劳资纠纷都有章可循,不仅依法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也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积极推进“法律进企业”
福田汽车下设9个分厂,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培训有一定难度,为此他们出主意,想办法,开展多种活动,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
1、邀请法律专家分层次开展法律培训。一是对副经理以上的中高层管理者进行法律培训,讲解公司法、证券法、知识产权法等,3年来举办法制培训6次,300余人次参加,同时专题举办了“金融战略业务高管班”法制讲座。二是对职能部门的科(部)级中层管理干部进行培训,讲解合同法、国际贸易法、产品质量法等,利用管理人员培训班、梯队培训、定期召开公司业务例会等形式学习法律,目前已举办12期,受教育2000余人次。三是对所属企业普通员工,利用集中授课,车间、班组会前学法等形式,学习劳动合同法、民法等,3年共组织358次,近万人次参加。
2、利用公司内部宣传平台开展普法。一是公司通过OA办公自动化体系,在内部网站上开设《以案说法》专栏,用典型案例形式宣传法律知识点,每2个月更新一次,内容涉及合同、劳动争议、产品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利用公司各系统内部刊物开辟法制专栏,每月一期,内容均为广大员工常用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并将其发放到每个班组。如法律事务部主办的《法律快讯》,每期宣传10余种法律法规的知识点,有效满足了广大职工的法律需求。
3、开展共建活动营造法治氛围。2008年,昌平区在福田汽车沙河厂区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基地,与公检法司等单位建立共建关系,组织法制讲师团每季度深入企业进行普法讲座。为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学法积极性,他们还举办了“福田汽车第一届职工法律知识竞赛”,全公司组建12支代表队,通过层层选拔确定了6支代表队参加决赛,公司领导亲自观战。2年以来福田汽车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8场次,举办法制讲座12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2万余份,受教育2万人次。
三、依法经营结硕果,“法律进企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经过两年来“法律进企业”试点工作的开展,福田汽车依法经营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公司依法决策、守法经营取得了明显效果。公司法律事务部充分发挥作用,为公司依法审查各类合同1000余件,涉及合同标的额达20余亿元;为公司领导提供法律决策300余次,撰写法律意见书150余件,通过诉讼挽回了经济损失2400万元,保护了国有资产流失,有力推进了公司依法治企,为公司依法经营起到了保驾护航作用。以公司近两年来的重组业务为例,在公司领导决策之前,聘请法律事务部的专业律师团队对拟重组的业务进行调查,就其中潜在的法律风险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之后再就重组方案进行决策,依法保障企业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职工权利义务意识明显提高。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职工维权意识明显提高。如劳动合同法出台后,广大职工咨询法律问题的人明显增多,主动要求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带薪休假、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三倍薪酬等合同要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都予以落实。目前福田汽车所有在岗人员全部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职工利益依法得到了保障。职工在享受权利同时,也按照合同规定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履行各项义务。
三是依法经营推动了公司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公司作为一家知名上市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依法经营,按章办事,上市11年来无违规操作,多次被证券监管部门作为典型单位进行表扬。2008年福田产销汽车40.9563万辆,销售收入338亿元,实现利润3.1亿元,已成为“集诸多改革成果于一身的现代化企业”,并被业界称为“中国汽车行业发展速度最快、成长性最好的企业”,先后被授予“中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示范基地”及中国公司治理研究中心“示范实践基地”的称号,连续 3年荣获《董事会》杂志设立的“金圆桌奖”,连续6年被评为北京市“守信企业”,并作为北京市的优秀企业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多次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