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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模式初探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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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完善,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的进程加快,新法出台的速度和数量不断加快和增多,使广大市民产生了新的学法需求。加强新颁布法律法规(以下简称新法)的学习宣传,是“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重要任务,也是推进“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实现法律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的重要举措。为此市政府法制办与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08年12月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加强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的通知》(京法宣办〔2008〕4号)。经过近一年多的探索和运作,在与相关主责单位的沟通配合和支持下,目前我市新法宣传工作初步形成了七个环节的宣传模式,并呈现出良好的运行态势。

  一、新法宣传的内容

  何谓新法?根据《立法法》及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规定,我市宣传的法律类别主要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及广义上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具体宣传内容主要有:一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和中央各部委出台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二是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三是其它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新法宣传的时间

  每部新法从颁布之日起即开始宣传,实施之日前后进行集中宣传。

  三、新法宣传的原则

  (一)及时性。新法必须在颁布后即开始宣传,使广大市民及时了解新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二)权威性。新法宣传必须准确地解读立法原则、立法精神、主要内容和特点,从立法的角度进行权威性的解释。

  (三)便民性。新法宣传必须通俗易懂,紧密结合市民生产生活的实际进行解读,便于市民理解。

  四、新法宣传的责任主体

  (一)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全国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宣传,以起草拟定法律法规的部委所属系统的市属行业部门或牵头单位为主责单位,市司法行政部门配合。

  (二)北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以起草拟定法规、规章的部门或牵头单位为主责单位,市司法行政部门配合。

  (三)无主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原则上以市司法行政部门为主责单位。

  五、新法宣传的形式

  (一)面向社会的宣传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为主渠道,结合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等大众传媒开展经常性宣传。

  (二)面向基层的宣传以《法制宣传挂图》、《社区法治宣传报》和《法制宣传手册》为平台,结合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

  (三)新法宣传的各主责单位和相关部门也要通过本系统的宣传渠道面向社会和基层开展宣传

  六、新法宣传运行模式

  今年以来我市已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等5部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初步探索了七个环节的新法宣传模式。

  主要内容:

  1、召开协调会。新法出台后,相关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并报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法制办。随即市法宣办和市政府法制办将与新法宣传的主责单位沟通协调,进一步细化宣传方案,明确各部门的宣传责任分工和任务。如为了做好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法制宣传工作,我办多次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联系,商讨宣传事宜,并请他们指导审定宣传方案。《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的宣传,我办在规章审议通过后2周内即与交通委、市政府法制办联系,及时召开协调会,研究宣传事宜,确定分工任务,为后续宣传提前打下基础。

  2、下发宣传计划。经过与相关单位协商后,确定新法宣传计划,并与相关单位会签文件,向全市下发,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积极主动协调、调动全市力量开展宣传,形成合力,在全市营造新法宣传氛围。如今年与市交通委、市政府法制办会签《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向全市下发,全面部署了《办法》的宣传工作。为贯彻落实6月17日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办立即起草了《关于围绕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在全市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计划》,在第一时间报送市委副书记王安顺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并得到领导批示。经与市委宣传部多次沟通协调,我们起草了《关于配合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在市属新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拟定计划》并上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确定了全市宣传工作的重点。

  3、召开宣传贯彻会议。为加大新法宣传力度,主责单位应举办一次宣传贯彻会议,向各区县、各相关单位、各新闻媒体部署新法宣传任务。如3月份为做好《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我办专门召开区县司法局工作会议,部署条例的宣传工作。7月为做好《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宣传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召开《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宣传贯彻会议,会上15个区县政府、市政府相关委办局、市轨道交通相关企业等主管领导150余人参加。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宇,市交通委党组书记、主任刘小明,市司法局副局长吴庆宝等领导到会并讲话。

  4、开展媒体宣传。媒体是广大市民获取法律知识最重要的途径和渠道,为了扩大新法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我办和主责单位注重发挥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的宣传作用,同时结合行业优势,占领、发挥行业系统宣传平台作用,利用相关单位的宣传资源优势,达到立体化,网络化宣传效果。如在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法制宣传方面,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城市服务管理台举办两次专访节目,市卫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及律师做客直播间,向广大听众宣传《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加强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四方责任”及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灵雁、市司法局副局长吴庆宝等领导同志亲自参加专题访谈节目,新闻台、城管台、交通台并机直播,北京广播网视频直播。经市委宣传部协调,《北京日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北京晨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均报道了依法防控甲型H1N1流感宣传教育工作,并连载《依法防控甲型H1N1流感法律知识问答》,都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首都之窗》网站在第一时间全文刊发了《依法防控甲型H1N1流感法律知识问答》,中央政府网、新浪、搜狐、人民网等百余个门户网站转载,不仅为全市依法防控工作提供了法律方面的指导,还为全国防控工作起到了借鉴作用。

  5、提供宣传品。为了开展新法宣传工作,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己有宣传平台作用,通过《社区法治宣传报》、法制宣传挂图、《法制宣传手册》、法制连环画、电视杂志等载体开展新法宣传。一是《法制宣传挂图》和《社区法治宣传报》不仅内容丰富、图文并茂,而且突出新法宣传特点,目前已经成为常规性的新法宣传平台。今年1—9月围绕新消防法、食品安全法、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法律援助条例、禁毒法等法律法规编印了9期63000套《法制宣传挂图》和180000份《社区法治宣传报》,免费发放全市所有社区和农村张贴。二是新法宣传提纲以知识问答小册子的形式宣传新法,每次印刷500册,下发给基层的普法宣传员和普法志愿者,供宣讲时使用,今年已经编印了《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宣传知识手册》、《甲型H1N1流感防控法律知识问答》、《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知识问答》三种1500册。三是今年我们新创办的电视杂志《法在身边》,以视频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其中专门有新法介绍栏目,每期电视杂志制作DVD光盘3500套,作为普法教材,发放到各区县、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及学校、企业法制宣传工作主管部门。四是设计制作了15集法制宣传系列连环画,向全市提供了图文并茂、内容丰富并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品,连环画内容涉及食品卫生安全法、法律援助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新法的内容。

  6、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为进一步扩大新法宣传的影响,在新法实施日前后或者主责单位确定的宣传时间段,全市上下各部门、各单位、各区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整合资源,形成全力,共同开展形式多样的新法宣传活动,扩大新法宣传的覆盖面。围绕新法以发表电视讲话、在报刊、网络刊登新法知识、举办图片展、上法制课、开展法制文艺、法制征文、法律知识竞赛、播放专题教育片、出版墙报专栏、张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各种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开展新法宣传活动,不断掀起新法宣传高潮,让新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如3月,在《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正式实施前后,全市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条例》宣传周,除向全市发放了《条例》宣传挂图7000套、《社区法治宣传报》法援条例专版20000份、《条例》宣传提纲500本外,还利用公交车厢广告开展《条例》宣传,精心选择了远郊区、城乡结合部及农民工进京重点线路等50条公交线路的120辆公交车厢,开展40天的宣传,覆盖面达到1200万人次。7月下旬集中开展了《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一周宣传,市交通委在地铁沿线内外通道张贴宣传挂图,在地铁灯箱广告发布新法宣传画,在地铁移动电视播放宣传片,市法宣办通过《社区法治宣传》报、法制宣传挂图、宣传手册、法制连环画等形式集中宣传,效果显著,有效的提高了市民的轨道交通安全意识。

  7、新法宣传工作阶段性小结。每次新法宣传后的若干时间后,一般要进行新法宣传工作阶段性小结,梳理工作思路,分析工作进展情况,查找问题,为下一步新法宣传工作提供借鉴。如4月份我办写出《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活动小结,总结归纳了3月以来开展法律援助条例宣传工作情况。7月我办写出《配合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开展法制宣传取得阶段性成果》,总结归纳了近一段时间以来开展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法制宣传工作情况,对今后新法宣传具有较好的借鉴意义。

  七、存在问题

  在新法宣传运作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每年新法出台数量较多,对当年宣传的重点不明确;在新法出台后,有些主责单位对新法宣传工作不重视,工作不主动,不及时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在宣传过程中,对经费申请不明确,存在着一定的交叉,不利于新法宣传等。

  由于时间短,实践有限,因此现阶段形成的新法宣传模式只是初步的、不成熟的,下一步我们要继续加大对新法宣传的力度,进一步同相关新法宣传责任单位加强沟通联系,促进新法宣传模式健康有序地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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