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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三个主动”服务重点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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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目标,今年我市重点工程建设、新开工及竣工规模均超出了往年水平。各区县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践行“重点工程建设,普法先行”的工作理念,为维护地区社会稳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主动参与,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思想基础作用

  以重大工程项目带动区域发展是区县的中心战略。各区县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主动对接中心工作,找准定位,为重点工程顺利开展发挥舆论先导作用。一是领导重视,成立专门针对重点工程的法制宣传小组,确保组织到位。朝阳区崔各庄乡所属大望京村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被市委、市政府列为折子工作,崔各庄乡为此专门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科以上干部、村两委班子参加的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制订了《崔各庄乡关于大望京村城乡一体化试点法制宣传工作方案》,设立法制信息宣传工作部,建立由机关科长带队的10个群众法制宣传服务工作组,每组负责150户左右居民,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宣武区今年涉及大栅栏及马连道地区拆迁改造等政府重点工程,在以副区长任组长的法律服务保障领导小组中下设法制宣传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负责开展重大工程中的法制宣传。二是整合资源,成立重点工程法制宣传队伍,确保法律人才到位。各区县充分发挥法律人才优势,组建队伍,建章立制,为重点工程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宣武区成立了“重大工程法律服务顾问团”,整合区“五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中律师、公证员、调解员等资源,并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确保法律顾问团有序开展工作。怀柔区成立“重点工程法律法规巡回宣讲团”,由资深律师、公证处主任、法官、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区普法宣讲团成员(司法局、建委、农委、规划局、矛调中心等十余个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针对全区喇叭沟门乡、庙城镇、九渡河镇等9个重点工程建设开展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并就所涉及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资信调查、文书起草、诉讼代理和公证办理等法律服务事项。顺义区整合律师、法律志愿者成立了“花博会法制宣讲队”,宣传拆迁占地相关法律法规。丰台区组织各街乡律师志愿者队伍,定期在地铁5号线施工沿线开设法制大课堂,就征地拆迁、噪音扰民等问题开展宣讲活动。

  二、主动作为,因地制宜开展多种形式重点工程法制宣传活动

  各区县结合地区实际,将重点工程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六进”相结合,通过发放宣传品,开展知识竞赛等活动,围绕拆迁地居民、施工单位、农民工等对法律知识的需要,开展了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一是依托法制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朝阳区大望京村针对拆迁户发行乡报9期,制作大型展板65幅、宣传橱窗8块,宣传拆迁法律法规。宣武区印制了千份《劳动合同法》宣传折页,发放到区内拆迁工地。顺义区在M15号线,花博会场馆、空港开发区、空港物流中心、顺义府前街等人流密集地区,制作喷绘建筑工地围挡法制宣传画1500余平方米。宣武区及时更新大栅栏、陶然亭等待拆迁街道法制楼门的宣传内容。二是通过各类座谈会、讲座形式开展宣传。朝阳区先后组织党员代表、拆迁地居民召开32次座谈会、咨询会,请法律专家就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宣武区邀请律师进入工地就农民工关心的法律问题举办讲座。三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顺义区在第七届花卉博览会建筑工地举办“关爱农民工送法进工地”活动,重点就农民工关心的工资、工伤等问题开展法律宣传。宣武区司法局联合建委、劳动局进入马连道拆迁工地,开展了“迎国庆保平安,法律进工地”活动,并开展了法律知识有奖竞猜等活动。

  三、主动服务,法制宣传与调解纠纷、法律服务相结合,为“重点工程”保驾护航

  各区县从经济建设,维护稳定大局出发,主动适应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法制宣传的同时,积极排查、调解基层矛盾纠纷,主动提供法律服务。一是法制宣传教育与排查、调解矛盾纠纷相结合。怀柔区成立“重点工程流动调解团”,对涉及111国道二期工程拆迁的镇乡进行彻底的纠纷隐患排查,对工程在启动及建设中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隐患进行深入研究,并针对农民抢栽抢建抢种现象严重、施工扰民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纠纷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和化解方案,对通过司法程序一时也难以解决的复杂问题,及时向区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避免矛盾的激化升级。西城区成立“重大工程调解服务团”,预防和化解因重点工程建设引发的拆迁、施工扰民、劳资关系等各类矛盾纠纷,保证重点工程进度。丰台区对地铁附近住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针对轨道建设、运营中出现噪音扰民、环境污染、房屋裂损等问题边排查,边通过开展民事调解等方式,宣传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相关法律知识,引导拆迁户依照法律程序化解拆迁纠纷。朝阳区通过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调查分析,制定相应的法制宣传和稳控工作方案,并建立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组织和动员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律师深入到被拆迁单位及居民家中,及时调处因拆迁而产生的各种纠纷时,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防止矛盾转化和升级。二是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宣武区“三个优先”为重大工程涉及的土地、环保、规划、融资、拆迁、招标投标等事项把好法律关:优先受理涉及工程项目单位的诉求;优先办理涉及工程项目的有关公证事项;优先解答妨碍工程建设的疑难法律问题。丰台区向地铁施工地附近居民及施工单位发放便民法律维权卡片扇和农民工普法卡片书。维权卡片扇记录了丰台区“普法茶亭”、“普法班车”等普法维权基地的联系方式,以方便群众联络律师寻求法律救济。农民工普法卡片书讲解工伤维权等农民工关注的法律知识,为轨道施工建设中遇到法律纠纷的农民工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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