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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强化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三项举措服务区域发展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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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和“平安北京”建设,有效解决城中村改造、重点地区整治等重点工作中突显的利益纠纷,保障“城南行动计划”顺利实施,丰台区根据地区实际,坚持“重点改造 普法先行”的工作理念,通过把握重点、聚焦疑点、攻坚难点,开展了融警示、贴心、疏导于一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助推丰台崛起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把握重点,主动作为,开展警示性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围绕纠纷隐患点,打好事前“预防针”。针对城中村改造、重点地区整治、“两带四区”建设可能引发的拆迁安置、分家析产、财产继承、社会治安、流动人口管理等问题,组建律师法律服务团提前介入。在开展拉网排查的基础上,针对纠纷隐患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农村百场法制讲座、民调示范活动、法制文艺进乡村等途径积极宣传《土地管理法》、《婚姻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从源头上消除纠纷隐患,为重点工程顺利开展发挥舆论先导作用。

  二是围绕纠纷多发点,拉好全程“防护网”。围绕村民关注的安置赔偿、社会治安、两委换届选举等问题,做好事前宣传、事中咨询、事后维权等一系列全程跟踪服务。利用广播、橱窗、展板等形式深入宣传《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依托农村法律服务工作室积极开辟法律咨询快捷通道,构建专业律师与重点人群“结对子”帮扶机制,有效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

  二、聚焦疑点,品牌运作,开展贴心式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以“普法茶亭”为中心,提供定点式宣传服务。充分发挥“普法茶亭”的品牌作用,积极宣传与拆迁改造、工程建设、施工扰民等问题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广大群众提供普法、咨询、维权、调解等服务,有效解决群众法律疑惑,延伸政府服务渠道。今年以来,开展相关咨询活动十余场,受益人群近千人次。

  二是以“普法班车”为载体,提供巡回式宣传服务。充分发挥“普法班车”移动便捷的优势,深入重点地区开展菜单讲座、民调示范等特色服务。通过签订互助协议、设立巡回站点的形式开展巡回法制宣传服务,提升群众法律素质,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创建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及时疏导、及时解决的良性循环模式。今年以来,“普法班车”巡回开展法制讲座40余场,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

  三是以“普法学校”为基地,提供培育式宣传服务。充分发挥“农民工普法学校”的基地作用,面向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施工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增强施工人员法律素质和自护能力。通过“传、帮、带”三步维权培训模式,积极培育以“赤脚律师”为代表的农民工义务普法宣传员,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互动性,实现输血式向造血式的有力转变。目前,20名农民工“赤脚律师”已开展“送法进工地”等活动10余场。

  四是以“法律向导站”为平台,提供开放式宣传服务。充分发挥“法律向导站”优势作用,强化流动人口源头普法,促进地区和谐稳定。通过“五组”联动保障机制,开展“流动人口法制宣传周”、“共筑普法暖流、服务流动人口”等主题活动,提高流动人口遵纪守法的意识;通过“一站”多用延伸功能,实现普法教育在重点地区、网络平台的拓展,为流动人口提供开放式、贴身化的宣传和服务。

  三、攻坚难点,普治并举,开展疏导型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法制宣传与调解纠纷相结合。充分发挥“流动调解团”深入基层、植根群众的优势,将法律法规宣传融于纠纷调解之中,力争调解一个,教育一片。针对家庭关系复杂、房屋产权不清、抵触情绪较大等难点问题,尝试建立司法所、派出法庭、村委会三方联动机制,对难点纠纷进行集中会诊、合力攻坚,边排查调解、边入户宣传,及时疏导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二是法制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围绕“两带四区”建设、棚户区改造、重点地区整治等多项重点工程,发挥法律顾问团作用,为政府部门相关决策部署提供法律风险分析和法律意见论证,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证;发挥普法讲师团作用,深入重点地区,面向重点人群提供解答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开设法制讲座、协助签订拆迁协议等一系列法律服务,为建设项目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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