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市部署开展换届选举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7日
我市第八届村委会选举工作已于2010年4月份开始,8月底前全部完成。为了保证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引导农民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市司法局联合部署在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期间共同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0年4月到8月底,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期间。5月第三周定为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宣传周。
二、宣传重点
一是大力宣传《村委会组织法》、《若干规定》、《选举办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09]20号)、《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规程》等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使群众了解选举的目的、基本原则、方法和程序,提高选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和依法自治能力。
二是大力宣传村委会选举的重要意义,使选民懂得参加选举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当家作主具有特别重要意义,从而争取群众的广泛参与,营造良好选举氛围。
三是大力宣传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培育群众的公民意识。在明确选民享有各项公民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确选民在行使权利同时应承担相应的义务,促使村民自觉履行公民义务,通过合法途径实现自身权利,最终做到权利义务的统一。
三、主要形式
一是对农村基层干部和选举工作人员要加强培训,消除其模糊认识,增强贯彻法律法规的自觉性,熟悉选举工作的原则、程序和方法,提高组织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多样性和针对性。
二是对村民群众可充分利用有线广播、电视、条幅、板报、标语、文艺演出、一封信、发放宣传品等形式,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帮助村民提高对换届选举工作的认识,珍惜选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掌握必要的投票常识和方法。
三是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和市司法局要联合制作一期村民委员会选举内容的法制宣传挂图,全部下发到各郊区县村委会,张贴到村法制宣传橱窗里,以此来配合换届选举工作,营造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