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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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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

  我代表朝阳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汇报“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情况。我汇报的题目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全面做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五”普法启动以来,朝阳区在荣获全国“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的基础上,按照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6-2010)》(以下简称《“五五”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的要求,紧紧围绕 “三个进一步”的核心目标,创造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2008年,我区再次被确定为全国20个地市级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之一。

  一、加强领导,完善体系,进一步夯实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基础

  构建完善了以“一个机制,四个体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体系,加大保障力度。

  “一个机制”,即实行区委书记、区长“双组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形成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互相配合、积极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四个体系”:

  (一)增强普法力量,强化队伍支撑体系

  在巩固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公务员普法讲师团及流动人口普法宣讲团和法制副校长队伍的基础上,各街乡(地区)普遍建立了社区(村)法制宣传教育小分队和法律宣传志愿者队伍,全区形成专兼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普法力量进一步增强。

  (二)落实三项措施,完善保障体系

  一是强化制度。完善了各项配套制度,修改完善重点普法对象的规范性文件及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及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等。二是完善机制。健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分工负责,区委组织部、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推进的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机制;规范“四地一室”的流动人口普法工作机制;坚持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区法院、区司法局组织协调,基层法庭和司法所联动的公开审判进社区、进乡村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搭台、志愿者唱戏、服务主体多元、服务功能完善、服务质量优质高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工作机制。三是保障经费。将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普法工作经费的投入;整合地区资源,争取社会单位在财力和物力等方面的支持。

  (三)加强阵地建设,形成普法网络体系

  完善了北京市乃至全国的普法阵地品牌——“朝阳区法律图书馆”和“朝阳普法广场”,形成以法律图书馆和普法广场为中心,以街乡(地区)为基点的法律文化阵地网络。形成以区法律培训中心、区领导干部法律培训中心(依托区委党校建立)、区基层干部法律培训基地(依托社区学院建立)和区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等教育基地为中心,辐射街乡(地区)、社区(村)的三级法制教育培训网络。落实“六个一”建设,开辟互联网普法阵地,强化区有线台《与法同行》电视栏目和《朝阳报》“五五”普法专栏等,做到了“九有”,即:桌上有书、报上有字、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橱窗有画、网上有页,手机有短信,培训有学校、活动有场所。

  (四)明确工作标准,完善考核评估体系

  实行普法工作责任制,建立全区普法教育工作考核的刚性机制。将“法制宣传教育覆盖率”列为对街道、地区(乡)及各委、办、局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一般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的考评方法。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作用。

  二、围绕中心,满足需求,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了实处

  工作中,坚持“六个结合”:

  (一)与服务奥运相结合。突出“四个层面”,开展“六个百分之百”工程,全面、深入、持久地开展了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奥运的成功举办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个层面。即对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奥运相关法律常识的普及性宣传;对奥运场馆周边街乡(地区)、奥运火炬传递路线的街乡(地区)、涉奥饭店周边地区和涉奥旅游购物地区等四个重点地区进行重点宣传;对奥运会赛会志愿者等直接参与人员进行奥运相关法律知识的宣传培训;对境外游客和外国人聚集的街乡(地区)等进行奥运相关法律常识的告知性宣传。

  六个百分之百工程。一是全面开展奥运法律大讲堂社区行活动。共有65家律师事务所,484人次律师走进社区开展奥运法律知识讲座645场次,实现社区(村)覆盖率100%。二是全面开展奥运普法小分队进社区(村)活动。利用奥运倒计时500天、一周年、200天、100天、申奥一周年等重要节点,开展法制文艺演出、奥运法制宣传巡回展等宣传活动,实现社区(村)覆盖率100%。举办“高井汇源杯”奥运法律知识大赛。三是全面开展奥运法宣图书入户活动。投入200余万元,编印了66万册奥运法宣图书免费下发到社区(村),保证每户一册,实现了街乡(地区)入户率100%。同时,开展“十要十不要”海报发放张贴工作,实现社区(村)张贴率100%。制作奥运法制宣传折扇,向基层发放。在央视新址工地、长虹桥和燕莎桥的地铁10号线车站工地张贴奥运法制宣传海报3073平方米。四是建立志愿者队伍,形成万名志愿者参与奥运普法宣传工作的局面,实现100%社区(村)有志愿者参与。五是全面开展基层法庭公开审判进社区(村)活动,实现街乡(地区)覆盖率100%。六是全面开展法制电影放映月活动。共放映法制电影80场次,全区共有近68家单位、3421人次观看了法制电影。在全区的高校、中小学校、社区和农村等放映点放映20余部优秀法制电影和《福娃说法》系列奥运法制宣传FLASH公益广告片,实现街乡(地区)覆盖率100%。

  (二)与推进平安朝阳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立足于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拓展法制宣传领域,强化效力,增强联动,深入基层摸排不稳定因素和治安隐患,变事后被动宣传为事前主动介入预防,为彻底消除不稳定因素创造有利条件。开展以“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稳定和谐”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等,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为国庆60周年大庆等重大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与服务民生相结合。一是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引导全区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二是发挥辖区律师资源丰富的优势,在全区502个社区设立法律服务室,实现“三个一”。法律服务室自成立以来,共调解民间纠纷14086件,解答法律咨询33032人次,开展法制宣传活动8333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26万人次;进行法律讲座2506场次,听课人数达10多万人;接待法律援助案件2835件,累计担任法律顾问635家。三是积极开展“民生法律大讲堂社区(村)行”活动。仅2009年,就在502个社区(村)开展“民生法律大讲堂”讲座600余场次,57万基层群众听取了讲座。四是继续开展基层法庭公开审判进社区(乡村)活动。五年来,共开展基层法庭公开审判进社区(乡村)活动200余次,覆盖43个街乡(地区),直接受教育人数达10万余人,实现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五是编印20万册《生活与法》、16万册《法制宣传连环画》等贴近百姓生产生活的法律资料及各类宣传品,免费向基层群众发放。六是广泛开展防控甲型流感、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专题法制宣传,举办了“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法制教育巡回展”,提高群众风险防范意识。

  (四)与重点地区整治相结合。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开展及时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尤其是在目前正在进行的土地储备工作中,迅速成立法律服务团、律师宣讲团,深入有关乡村,重点就土地储备过程中容易引起的析产、继承、婚姻家庭、房屋买卖等纠纷,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同时编印《朝阳区土地储备相关法律知识手册》,给涉及土地储备的地区每户一册。

  (五)与“新四区”建设、争创全国文明城区工作相结合。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推动“新四区”建设及文明城区创建工作的扎实开展。

  (六)与法治实践、依法治理相结合。做到普法教育与依法治理同规划、同实施、同检查、同评比。完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严格依法行政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围绕基层平安及和谐社区(乡村)建设以及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继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截止到目前,全区共有41个村被命名为朝阳区“民主法治示范村”,20个村被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个村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 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法律六进”活动扎实开展

  (一)抓“龙头”,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全面提高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完善了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学习计划,做到“四有”(有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三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学习内容落实)。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干部任前、任职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政府组成人员学法制度的基础上,实施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法律专题培训工程,对全区处级和处级后备干部开展法律专题培训;实行“北京市朝阳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合格证”制度,作为领导干部考核、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全区共有837名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律专题培训,801名处级领导干部领取了“朝阳区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合格证”。2006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共对211人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2006年以来,顾问团的律师们共为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就24项重大涉法事件、提供了70余次法律论证和建议。实行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领导信访接待、专家委员会决策咨询制度。2006年以来,顾问律师共参加区领导信访接待223次,参与接待来访群众1511批次共14083人。

  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律培训,实现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军转干部培训、依法行政等专题法律培训制度化。“五五”普法期间,举办各类法制教育培训班448期,受教育人数5万余人次。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并进行执法资格考试。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共举办各类法制教育培训班380余期,培训人员达4万余人,公务员年度普法教育率达到了100%。

  (二)抓“苗头”,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制定《朝阳区依法治校评价标准》,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建立了“四个纳入”的激励机制,把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年终考核,纳入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范畴。在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上做到了“四个结合”,即:与爱国主义教育相结合、与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与心理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目前,已有90%以上的社区建立了团组织、少先队员组织或青少年事务协调(工作)委员会,23个街道已全部建立了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完善了“朝阳区青少年民意表达网”,建立了“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团区委工作站”;为全区的中小学校全部配备了兼职法制副校长,从驻区高校法律专业大学生中招募110名法制校长助理;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和“学习型青少年文明社区”创建工作;探索在学校建立法律服务室;组织学生到戒毒所、少年犯管教所接受现场法制教育。2006-2009年,全区在校学生犯罪率明显下降,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率控制在0.013‰以内,远远低于市教委1‰的控制指标。

  (三)抓“拳头”,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

  重点抓好《知识产权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与市场经济、企业管理、社会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宣传;在国有企业中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加强对企业广大职工和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民主管理和维护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制培训。五年来,通过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共培训各类人员3万余人次,实现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率100%。针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及时开展支持企业稳定、扩大就业系列宣传主题活动,共为60多家各类企业解答法律问题320多个,开展义务咨询180多次。

  (四)抓“大头”,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全面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

  一是健全和完善社区法制宣传体系。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六个一”建设。二是健全和完善社区法律服务体系。依托法律服务室,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为社区(村)居民提供全方位的法律宣传服务,在法律服务中进行法律宣传。三是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三支社区宣传队伍(即:普法宣传队、法律辅导员、法律志愿者)建设,涌现出以杨庭椿为代表的潘南社区普法志愿者服务队、秀水园红丝带志愿团等。四是针对区域内居住的外国人较多的特点,组织社区民警、律师和协管员对外籍居民开展以出入境管理、中国基本法律、法规等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五是对新当选社区干部进行专题法制培训,进一步提高社区干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五)抓“重头”,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全力夯实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

  积极开展志愿者普法、律师服务、法庭公开审判、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五进乡村”活动,采取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是以案释法。利用调委会调解纠纷时,组织当事人和旁听者学习与纠纷解决有关的法律法规。二是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月”、“法制宣传咨询周”等活动。06年至今,共开展各种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活动576次,发放宣传材料24.1万份,接受群众咨询近100万人次。三是举办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大赛,激发农民群众参与学法的热情。四是发放法律手册。将《农民常用法律知识100问》、《农村干部法律知识手册》免费发给全区各乡村。五是围绕村委会换届选举,做好相关的法制宣传工作。

  (六)消除死角,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抓好各类对象特别是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的培养,做到法制宣传全覆盖

  健全落实流动人口普法教育责任制,依托“四地一室”,强化流动人口的遵纪守法意识。一是以施工工地为依托,强化成建制用工单位的职责,以来京务工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以依法维权、安全生产等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在全区工地开展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二是以经商地为依托,强化市场管理部门的责任,以诚信经营、依法经营为主要内容,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以居住地为依托,强化街乡(地区)的责任,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居住地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四是以求学地为依托,强化教育行政部门责任,在打工子弟学校和流动人口子女较多的公立学校,普及法律常识。五是充分发挥街乡(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通过法律服务促进流动人口提高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06年至今,全区成建制用工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时间达到356学时;零散居住的流动人员的集中宣传教育达到589次以上,受教育人数达到69万人次。

  四、创新载体,拓展阵地,法律知识宣传与法律文化传播密切结合,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进一步增强

  积极探索法律知识宣传和法律文化传播密切结合的有效途径、方法和载体,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感染力和渗透力。

  一是打造法律文化品牌阵地。继续打造“法律图书馆”和“朝阳普法广场”这一品牌,使之成为广大群众学习法律知识、感受法律文化的窗口。

  二是开展法制电影放映活动。依托紫光影城建立了法制电影教育基地,每年都精选优秀法制影片开展放映活动。同时,利用放映厅门前的电子屏幕,循环播放与广大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其他非法制电影播放前,插播法制幻灯片或FLASH法制短片。与数垚院线公司、区文化馆合作,免费在全区的高校、中小学校、社区和农村等835个放映点放映法制电影。

  三是积极开展群众性法制文艺活动,举办全区法制文艺汇演。组织全区各级法制文艺队伍、群众文化组织和广大群众,创作出一批主题鲜明、寓意深刻的小品、相声、歌曲、快板书等法制文艺作品,融法制教育于文艺节目之中,增强了普法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四是探索与媒体合作的新模式。与《法制日报》社合作建立 “法制新闻研究实践基地”;拍摄《一家人的故事》、《殇》等法制影视剧;与中央电视台一套《今日说法》栏目组合作,拍摄四期《今日说法》新年特别节目“新年说新法”等,增强普法宣传的吸引力。

  此外,我们还为全区的法律服务室配备《法在身边》、《普法30秒》等普法光盘;为优秀的法律服务室订阅《法制日报》;在社区(村)设立访谈室,利用电子显示屏、社区的楼宇文化栏等进行法制宣传;有的街乡(地区)还建设交通、消防等实物场景法制宣教基地;充分利用各种专项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等,在全区构建了立体化、多样式、全覆盖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2009年9月,《法制日报》头版头条报道了朝阳区打造立体普法大格局的做法,在全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五、“五五”普法工作成效

  突出表现在“四个明显提升”:

  (一)宪法法律及相关法规得到广泛宣传普及,全区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明显提升。广大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严格履行法定义务的观念明显增强,“平时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已蔚然成风。越来越多的群众在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同时,能够自觉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在涉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决策时,越来越多地重视按照法律程序充分论证,重视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五五”普法期间,全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01件,平均纠错率为9.7%,比“四五”普法期间下降了12.66%。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144件,比“四五”普法期间下降了10.76%;行政机关败诉率比“四五”普法期间下降了4.8%。

  (二)社会治安形势持续保持平稳,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加大平安创建力度,加强治安防控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严打整治、社会面秩序整治、安全隐患整治、矛盾纠纷化解、重点人群管控等专项工作,有效遏制了可防性案件高发的势头,确保了全区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秩序良好,全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指数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五五”普法以来,全区共调解纠纷186101件,防止矛盾纠纷激化249件,防止民转刑案件67件,涉及914人,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48件,涉及21580人。“五五”普法期间评选出的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没有发生过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而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及村“两委”干部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

  (三)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的意识不断加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环境明显提升。各类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企业都设立了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强化过程监督,提高了法律风险的防范能力。特别是建立“中美反侵权盗版零包容示范区”等措施的落实,大大优化了朝阳的发展环境,一批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看好并纷纷落户朝阳。尤其是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新形势下,全区上下始终坚持法治导向,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强化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2009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93.5亿元,同比增长10.2%,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完成区级财政收入190.7亿元,同比增长13.3%。

  (四)法治理念、法律文化深入人心,全区文明程度明显提升。争创全国文明城区重硬件,更重软实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了全区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文明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全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载体,加强文明素质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了全区管理文明、公共文明、文化文明和生态文明的提升,为打造开放、活力、人文、生态朝阳、争创全国文明城区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和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总之,经过五年的不懈努力,我区圆满完成了“五五”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基本实现了“三个进一步”的工作目标。但是我们也深深感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不足和薄弱环节。如少数领导干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各地区、各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等。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争取在“六五”普法工作中着力加以解决。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使命光荣,任重而道远。朝阳区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首都的中心工作和市委为朝阳提出的“新四区”建设目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在全面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高标准、高起点地谋划好“六五”普法规划,努力开创朝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新四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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