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4日
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 怀柔区“五五”普法工作情况汇报
“五五”普法以来,在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与大力支持下,怀柔区始终牢牢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时代要求和发展方向,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以“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宗旨,以“法律六进”为重要载体,“五五”普法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全区上下基本形成了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法治精神得到进一步弘扬,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加快依法治区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下面,我从六个方面汇报:
一、抢抓新机遇,开启新局面,“大普法”工作格局不断完善
(一)制定规划,全面启动。为不断提升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我区在全面总结“四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全市统一部署和本区实际,经过征求各单位、各部门意见,提交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讨论修改,人大常委会审议、做出决议几个环节,制定下发了《怀柔区“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为全面推进“五五”普法工作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2006年,“五五”普法工作启动,依法治区领导小组适时进行了调整,区委书记王海平任组长,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任副组长,镇乡、街道和部分区直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具体负责“五五”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各镇乡、街道和区直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全区上下形成合力,协调配合,为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完善机制,规范运行。为确保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区每年召开依法治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工作。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镇乡、街道和区直单位主管领导工作会议,交流研讨,征求意见,沟通渠道进一步畅通。同时,结合地区实际和发展需要,每年制定普法工作意见,遇有重大活动及时下发文件,确保了普法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纳入考核,推动工作。2006年,我区在全市率先将普法工作纳入了全区政治工作考核,在百分制考核中占4分,对工作有创新举措且成效显著的给予最多1分的加分奖励。“4+1”的考核机制激发了各单位、各部门参与普法工作的积极性,这一创新举措先后两次在《法制日报》头版刊登。特别是我区提出争创“五五”普法全国先进区目标以来,全区上下对普法工作越加重视,参与普法工作的热情空前高涨,有力推动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深化监督,提升质量。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对各镇乡、街道和部分区直单位普法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定期听取“五五”普法工作报告,并对“五五”普法中期工作进行了审议,常委满意率达到100%,区政协也定期听取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汇报。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还针对全区普法工作五次提案,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完善的监督机制有效提升了普法工作水平。
(六)落实经费,强化保障。我区的普法经费每年均列入区级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逐年递增,遇有重大活动视情况及时追加。据统计,区、镇两级财政平均每年用于普法工作的专项经费200余万元,五年来的普法经费合计1200万元以上,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围绕新主题,满足新需求,“六类”重点人群的普法工作扎实推进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五五”普法规划,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全面加强“六类”重点人群的普法工作。
(一)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区始终将领导干部尤其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工作重点,出台了《怀柔区人民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完善了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并将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学法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五年来,区级理论中心组开展法制培训5期,540人次参加;开展全区处级领导干部法制培训27期,1795人次受训;各单位、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学习计划中均设有法制学习专题。2009年,我区举办了“机关干部法律知识大赛”,各镇乡、街道和区直单位均有一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赛,掀起了我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新高潮。
(二)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公务员学法途径不断拓宽。五年来,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共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300余期,1.6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以及部门专业法律知识得到了广泛普及。2009年,我区在深入开展“送法进机关”活动的同时,以怀北镇为试点开展了机关干部“五个一”学法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了机关干部学法的积极性。在全市举办的“公务员学法用法征文”比赛活动中,我区有三篇征文分别获得一等奖和三等奖。二是依法行政监督机制不断完善。相继出台了《怀柔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怀柔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20项依法行政及监督制度,理清了行政机关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绝大部分行政单位聘任了社会监督员,切实做到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为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区行政许可管理协调办公室整合全区行政部门资源,对行政许可和面向公众服务事项提供“一门式”服务,极大方便了广大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三是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了公正廉洁执法。五年来,共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48卷,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进一步提高;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2件,行政复议化解矛盾、解决争议的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三)农民、居民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一是普法内容针对性强。政府各职能部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的实际需求,重点宣传了《宪法》、《物权法》、《土地承包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信访条例》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送法进农村、进社区”活动有声有色。二是普法形式丰富多彩。积极探索符合农民(居民)特点、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送法下乡”、“点法下乡”、“法制赶集”、“法制讲座”、“法制电影”、“法制文艺”成为基层普法的常规动作。五年来,共在农村(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000余次,举办法制讲座1000余场,组织法制文艺演出1000余场,放映法制电影近30000场,编发各类法律书籍60余万册。三是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加强。区镇两级法制公园经过升级改造,法治文化氛围更加浓厚。“法治文化家园”充分将法制元素融入小区文化、楼门文化,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2009年,全区各镇乡、街道也将法制教育与传统文化教育、廉政警示教育相结合,一大批设计精美、寓意深刻的浮雕墙、法制漫画墙建成投入使用,为普法宣传增添了新景观。
“五五”普法期间,庙城镇李两河村、渤海镇北沟村先后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目前,我区共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3个,区级民主法治村142个,法制宣传有力促进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四)企业经营管理者的依法经营理念进一步深化。以企业经营管理法制化、规范化为目标,面向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学法用法活动有效加强。一是以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为重点,组织培训班59次,参训人员5188人次,增强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减少了劳动违法案件的发生。二是以“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工地”活动为依托,开展大型宣传活动32次,发放宣传材料5.8万份;进企业开展劳动法规政策讲座200余次,解答咨询600余件,增强了企业职工依法诉求、依法维权意识。三是以职工维权热线、职工法律咨询接待室为平台,解答咨询30余万人次,庭前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43起,营造了和谐的劳动关系。四是以区广播电台“行风热线”、《怀柔报》“劳动和社会保障专版”为平台,大力开展劳动法规政策宣传。通过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工会法》等法律知识得到了广泛普及,企业用工行为进一步规范,劳动者依法维权能力显著提高,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确保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应有作用。
(五)在校青少年成长的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目标,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为抓手,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和法制校长的职能作用,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的工作机制已经形成,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不断完善。上法制课、听法制专题讲座、举办模拟法庭、看法制宣传影视片、写法制征文、办法制板报(橱窗)、建法制教育基地等普法形式日益丰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得到了广泛宣传。区综治、公安、司法、城管、工商、文委等部门持续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不断强化对网吧、歌厅、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规范管理,着力加大对各类“重点人员”的社会面防控力度,维护了良好的校园周边秩序,有效避免了在校学生、儿童被伤害事件的发生,推动了“平安校园”建设。“五五”普法期间,我区10名同志被授予“北京市百名优秀法制校长”荣誉称号,青少年违法犯罪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
(六)外来流动人口学法、维权渠道进一步畅通。我区始终把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和法制教育作为维护全区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普法工作中,坚持以施工地、经商地、居住地为重点,通过设立法律法规咨询站,开办“农民工夜校”,设立外来流动人口服务站,开展“送法进工地”、“送法进企业”活动,建立法制图书室、法制宣传橱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援助条例》、《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共举办各种法制宣传、专题讲座、培训168次,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万份。开辟农民工维权“无障碍通道”,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案件减免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切实为农民工维权。五年间,我区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651件,为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款971.67万元。奥运会、残奥会以及“六十年大庆”期间,10余万外来流动人口未发生重大违法犯罪案件。
三、搭建新平台,推出新举措,立体覆盖的普法网络建设有效加强
(一)媒体宣传渠道进一步拓宽。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群众法律需求的多元化,我区更加注重发挥媒体普法多角度、广覆盖的优势。电视台的“宏怀法治时刻”、“迎奥运,城市在行动”、“国土方圆”、“安全在线”、“质量与观察”等法治类电视节目内容丰富,贴近群众;《怀柔报》的依法维权、环保、计生、林业、税务、科技等专栏成为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窗口;广播电台“行风热线”、“城市之声”、“安全广角”等栏目成为普法的重要阵地;各镇乡均开办了法制广播节目,为群众学法建起“空中课堂”;“怀柔法制宣传教育网”升级改版,各部门网站均设置部门法律查询窗口,网络媒体成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平台。
(二)普法硬件设施不断完善。2007年,全区14个镇乡和2个街道投资300余万元,均建成了具有地区特色的普法公园等宣传阵地。2008年,投资兴建了“人口文化公园”,增添了“普及人口文化知识、弘扬新型婚育风尚”的普法阵地;将区内130座公交站亭改建为“普法宣传亭”;在通往北部山区的44辆公交车上设立法制宣传“流动阅览室”,37家行政单位负责定期更新宣传材料,“流动阅览室”成为山区普法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目前,全区所有行政村、社区的法制宣传橱窗、法律图书角、法制学校、法律服务室组建率均实现“4个100%”。网络化覆盖的普法阵地为群众学法搭建了广阔平台。
(三)多种宣传手段有效结合。一是依托“星火演出工程”,在每场演出中均有法制类文艺节目,各区直单位和镇乡、街道也将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制文艺节目作为“夏日文化广场”的“主打歌”,“台上唱戏,台下学法”形成热潮。二是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办理公证、“巡回审判”等多项工作中渗透法制宣传。特别是2007年以来,我区在284个行政村、25个社区全部建立了法律服务室,不仅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第一道“关口”,也成为基层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的固定场所。2007年至今,法律服务室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527次,法制讲座1500余场次。三是依托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区行政许可管理协调办公室,在解决信访案件、办理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过程中,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尤其是区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自2005年底成立以来,全区集体访的批次、人次每年均以较大幅度下降,信访形势由“四五”之前的居高不下逐渐趋于平稳,法制宣传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凸显。四是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开辟普法新渠道。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至2009年底,全区各镇乡、街道和行政机关在怀柔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20条,其中法规文件类信息1813条,与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得到了及时、广泛的宣传。
四、探索新形式,培育新亮点,普法工作的品牌效应日益凸显
(一)每周一档“电视法制节目”。电视台《宏怀法治时刻》栏目开播以来,已经成为全区收视率最高的电视栏目之一,特别是“五五”普法系列短剧展播以来,栏目内容更加丰富,更加贴近群众生产生活。2009年,《宏怀法治时刻》节目增添了“法律大家谈”板块,“互动式”普法深受群众欢迎,该栏目制片人兼主持人黄鹏飞被评为“首都四进社区”先进工作者,是我区普法志愿者的典型代表。
(二)每周一条“普法短信”。2009年初,我区开通了手机短信普法平台,每周向全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一条普法短信,开辟了领导干部学法新渠道。
(三)每月一期“法制专刊”。《怀柔法制专刊》并入《怀柔报》,发行量增至2万份,进一步扩大了法制宣传覆盖面。
(四)每年一本“法律书籍”。2006年的《新农村建设常用法律法规200问》、2007年的《物权法知识手册》、2008年的《迎奥运 学法律 市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2009年的《机关干部法律知识手册》、2010年的《村委会换届选举常用法律知识宣传手册》,共印发60余万册,做到了针对性与实用性的统一,成为不同层次人群学习法律知识的“工具书”。
(五)每年一场“法制大赛”。先后成功举办了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大赛、迎奥运法律知识大赛、迎奥运法制文艺大赛和机关干部法律知识大赛,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参与面广的法制大赛,进一步调动了全区干部群众学法的积极性。特别是2009年举办的“联通杯”机关干部法律知识大赛,通过首都之窗、首都政法网、怀柔信息网、3G网进行了同步直播,这是我区普法宣传工作依托网络媒介、利用社会资源进行市场化运作的全新尝试。
2008年,我区还推出了“338”普法工程,即:每年举办300场法制讲座,演出300场法制文艺节目,放映8000场法制电影。普法形式日益丰富,普法工作的品牌效应日益凸显,极大提升了我区普法工作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五、整合新资源,充实新力量,多元参与的普法工作队伍不断壮大
我区不断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在充分发挥司法助理员、各部门法制宣传员“主力军”作用的基础上,广泛吸纳、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参与普法工作,普法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整体联动优势得到有效发挥,专兼职结合、社会志愿者广泛参与的法制宣传队伍,推动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普法讲师团”成为普法专业力量。自2006年启动“点法下乡”以来,由法律专业人士组成的“五五”“普法讲师团”应农村、社区邀请,开展法制讲座500余场,有效满足了不同层次群众的法律需求,“菜单式”普法模式曾被北京新闻头条报道。
(二)“大地之花”普法曲艺团搭建基层群众学法新平台。怀柔镇普通农家女高秀伶自筹资金,招募团员54名,组建了“大地之花”普法曲艺团,自编自演小品、相声、快板等法制文艺节目30余个,深入各村、社区巡演,深受群众喜爱。高秀伶和普法曲艺团的典型事迹在《法制日报》、《京郊日报》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2010年,高秀伶还被评为“京郊十大新闻人物”。
(三)老干部“法律咨询组”成为社区居民贴心人。政法系统四名离退休老干部组成的义务普法宣传队,凭借多年的法律工作经验,定期深入社区“坐班”、“问诊”,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编发法律知识手册。五年来,“法律咨询组”共开展法律咨询528次,编写宣传材料25期,赢得了广大居民的普遍好评。
(四)“法律法规宣传小分队”成为普法先锋队。2007年,随着奥运会的临近,我区组建了17支“奥运法律法规宣传小分队”,以“人文奥运,法治同行”为主题,以重点旅游景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