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载体 整合资源 全力提高我区“五五”普法工作实效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4日
“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突出重点、求实创新、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认真规划部署,扎实组织实施,为我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下面我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五五”普法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高度重视,举全区之力打牢“五五”普法工作基础。“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全区上下对普法工作的认识和投入达到了新的水平。我区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监督考核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五五”普法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06年,“五五”普法全面启动,我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适时进行了人员调整,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组长,区人大、区政协等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区直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镇、街道和区直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普法领导机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出台了《门头沟区“五五”普法规划》,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作出了《关于贯彻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决议》,进一步增强了“五五”普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此外,区“五五”普法启动大会召开后,各镇街、各单位也相继召开了普法启动大会,并紧密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单位的普法规划,为全区“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二是完善各项制度。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教委、区国资委、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和区农委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流动人口和农民六类重点普法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和推动了各类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此外,为确保“五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从2007年开始,我区建立“五五”普法评估考评机制,并以正式文件下发全区各单位,根据每年的普法工作重点,对全区各主要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评估。三是保障经费落实。我区的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到了专款专用。据统计,区财政平均每年用于普法的经费近50万元,年人均普法经费达到1元以上。“五五”普法以来,各镇、街道、区直单位也相应加大了对普法工作的投入,为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例如,2009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的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法制教育巡回展活动中,区科学技术协与主板单位主动协商,投资2.6万制作展板,将全区城乡27个地区、266个橱窗展板,全部换成“警惕黑手谨防被骗”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法制教育内容,实现了春节前“警惕黑手 谨防被骗”门头沟区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法制教育展览全区城乡全覆盖的目标。四是加大监督力度。每年都要召开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会,定期汇报法制宣传工作,研究制定普法工作的方向和措施。为全面掌握我区“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我区还定期组织区人大、政协对全区各镇、街道和部分区直单位进行深入调研、检查,促进了普法工作的更好开展。
(二)立体覆盖,全面发挥宣传阵地的引导作用。“五五”普法以来,在普法的形式、载体上,我区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开辟了一批新的宣传阵地,尽最大努力满足不同人群的学法需求。一是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的建立。继“奥运之星”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立后,2009年我区建成北京市首个以革命传统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基地利用每年春、秋两个季节的时间,以青少年法制大讲堂、观看法制系列宣传片、参观普法展览等形式,集中对来到基地进行轮训的中小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09年基地建立以来,共培训来自全区18所小学的1100名学生。此外,在区法院的积极参与下,教育基地还开设了模拟法庭,通过实践,使学生从更深的层次理解法律。二是媒体宣传渠道进一步拓宽。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区普法工作已经做到“电视有影像、报纸有文字、网络有内容”的立体化宣传模式。《周末说法》、《检察时空》、《聚焦法庭》、《药检走近你我他》等节目,既丰富了我区电视节目,又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以《京西时报》为主阵地,各单位纷纷以开办专栏的形式,使其成为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窗口。门头沟普法网,通过法律查询窗口、刊载各种案例、普法动态等专栏、板块,为我区普法创造了又一个重要平台。此外,全区13个镇、街,还充分利用流动数字电影放映车这种寓教于乐形式,捆绑普法短片,在村、居广发开展有效的普法。三是在深山区清水小百花饭店建起全国首家“普法驿站”。“普法驿站”的建成,不仅为我区深山区农村开设了普法窗口,更主要的是,为广泛宣传与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创造了一个扩大有效辐射的平台,让南来北往的游客、司机和乘客,在享受美味佳肴的同时,也能了解到有关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以及景区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普法驿站建成以来,通过宣传活动以及过往行人的自由索取等形式,发放法律图书和折页1.4万余份,咨询解答涉法问题152人次,代写民事诉状25份,有效地发挥了“普法驿站”的辐射功能。四是普法代言人“苗苗”实体化。为将普法工作更加吸引社会关注,我区充分借鉴商业宣传的思路模式,把静态的普法代言人“苗苗”设计成具有视觉冲击力的充气卡通形象,参与到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来。卡通充气娃娃“苗苗”与普法小分队经常走街、串巷、入户,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在奥运倒计时100天、12.4法制宣传日活动等大型活动中,卡通娃娃“苗苗”的登场亮相受到群众热烈欢迎,为我区的宣传工作起到了很好的造势作用。五是法律书籍、宣传品走进千家万户。“五五”普法以来,我区共向基层群众发放各类普法书籍、小册子150余种、1.3万余册。由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写的《奥运法律知识手册》、《物权法知识手册》、《甲型H1N1流感防控法律知识读本》、《农村选举法律知识指南》等法律书籍,通俗易懂,深受群众喜爱。六是基层法律服务室成为普法工作新阵地。近年来,我区先后建立法律服务室231个,在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的同时,基层群众学法有了固定场所。“五五”普法以来,231个法律服务室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185次,开展法制讲座3012次,使群众足不出村、居,就能接受良好的法制教育。
(三)部门联动,有力推动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法制宣传日、重大节日、纪念日为契机,以宣传效果最优为目标,结合全区中心工作,整合全区普法资源,精心组织全区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大规模、集中性的宣传活动,全力促进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一是普法工作常态化。目前,“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6.26”禁毒日、水法宣传周、税法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计划生育主题教育、12.4法制宣传日等已经作为传统模式固定下来。据统计,我区每年开展的全区性大规模法制宣传活动达10余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及宣传品30余万册(份),宣传活动声势浩大,影响广泛,做到了“月月有重点,季季有高潮”。二是努力践行“重点工程建设,法制宣传先行”的工作理念。以服务大局为己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为维护地区社会稳定,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五五”普法以来,先后为打击私挖盗采、城市环境整治、六环路拆迁改造、采空棚户区改造工程开展法制宣传1000余次,出动宣传车280余次,累计广播宣传时间达480多个小时,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三是大力开展奥运法制宣传活动。结合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举办,我区明确部门责任,加强协调沟通,按照《北京市奥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意见》以及北京市奥运宣传折子工程的总体部署,在全区组建起14支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奥运会前后几个月的时间里,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各种类型的宣传活动520次,发放宣传材料30万份,印发图书15万册,制作奥运法制宣传品12种、5万份,举办法律知识竞赛15场,电视台播放《福娃说法》100次。通过立体化、全覆盖的宣传活动,以“十要十不要”为主要内容的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得到了最广泛的普及,为“平安奥运”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四是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为建国六十年庆典献礼。及时下发《门头沟区关于开展“迎国庆、保平安、促和谐”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在全区开展广泛开展“迎国庆、保平安、促和谐”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宣传活动。全区各单位共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7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2.1万余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8万余份。
(四)广泛动员,努力调动宣传队伍的普法能动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涉及面广,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此,我们注重调动各种法制宣传队伍的积极性,不断扩大宣传面。一是区“五五”普法讲师团成为推动“点法下乡”工作的专业力量。2007年我区从各部门抽调具有较高专业法律素质和工作经验的35名宣传骨干,组成了“五五”普法讲师团。五年来,为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不同程度的法律需求,普法讲师团应机关、厂矿企业、农村、社区、学校的邀请开展法制讲座,使“点法下乡”成为普法讲师团工作的鲜明特点。讲师团成立以来,在全区60多个单位讲授法制课千余场,受众人数达20余万人次,讲授的内容涉及65余部法律法规。二是组建大学生“村官”法制宣传员队伍,为普法工作提供新生力量。2007年,我区聘用136名“大学生村官”担任法制宣传员,为农村建立起一支相对稳定的普法队伍。目前,他们已经成为农村普法工作的骨干力量。自成立以来,大学生“村官”法制宣传员,充分发挥他们文化素质高、朝气蓬勃、勇于开拓创新的优势,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大学生村官周倍良,因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突出,不仅获得了“五五”普法中期全国先进个人、全国“十佳”大学生村官等荣誉称号,还受到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几年来,大学生“村官”法制宣传员,开展法制讲座168场,解答法律咨询1726人次,代理法律文书165份,广播宣传678次,参与调解纠纷862件,为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顺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成为普法工作先锋队。为深入基层开展与奥运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我区成立了14支由律师、大学生“村官”、人民调解员、学生、社会志愿者等热心普法公益事业、具备一定法律文化知识的干部群众组成的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利用奥运会倒计时500天、400天、300天、200天、100天等特定时间段,以及各种纪念日,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广泛深入社区、农村、机关、学校、厂矿企业、景区等,举办法律讲座209场次,开展奥运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13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158场,发放《北京市民奥运法律知识手册》、《农村干部法律知识手册》1.8万册,以及其他自制奥运法制宣传书籍、宣传品20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3万人次。四是充分利用高校资源,提升我区普法质量。与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开展普法共建活动,是我区有效整合与合理使用社会资源参与司法行政事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结对共建,不仅借助清华、北大的人才优势,特别是法律人才优势,参与和指导基层的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工作;同时也为高校大学生提供了社会实践的平台,让学生利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开展实践,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在社会实践中得到锻炼,从而达到互惠、互动、互进的共建目标。五是法官、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队伍,成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力量。法院利用“巡回法庭”的方式,达到了“既审案又普法”的法律和社会双重效果,使群众感触深刻,普法宣传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由律师事务所捐款成立的门头沟区惠农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斋堂服务站,2009年正式挂牌成立。服务站将为山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同时,律师还参与政府信访接待,预防了多起有可能引发矛盾激化的上访事件。此外,区公证处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土地承包、占地拆迁补偿等公证业务,在办理业务的同时宣讲法律知识,切实发挥了公证预防纠纷的职能。“148”法律服务热线每年接听近万个法律咨询电话,为近群众答疑解惑,在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同时,也普及了法律知识,社会反响很好。
二、“五五”普法的成功做法及经验总结
近五年来,通过精心谋划、认真实践,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成功做法归纳起来可以用“五个”注重来表述,即:
一是注重社会效果,为中心工作开展营造法治氛围
可以说,“五五”普法期间,在诸如农村、社区选举,六环路拆迁工程,打击私挖盗采,城乡环境整治,棚户区拆迁工程、奥运安保工作、建国60年国庆安保工作等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上,努力确保法制宣传先行,为地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高效公正的法治环境。
农村、社区换届选举期间,全区开展的选举讲座120余场次,涉及村、居干部近1万人次,制作130块选举法律法规内容展板进行巡回展出,受教育人数达3万余人次;为六环路拆迁工作、打击私挖盗采、城乡环境整治出动宣传车180余次,累计广播宣传时间达260多个小时;棚户区拆迁工程一面出动宣传车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一面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解答百姓法律疑问、解决法律纠纷;奥运期间组成14只奥运法制宣传小分队,深入社区、农村、学校、工地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共举办法律讲座130余场次,法律知识竞赛15场,法制宣传咨询活动58场,发放各种奥运法制宣传材料15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近10万人次。开展“迎国庆、保平安、促和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全区各单位共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6万余人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宣传手册及宣传品10万余册(份)。
二是注重平台建设,丰富法制宣传载体
2006年清水小百花饭店建立普法驿站。“普法驿站”的建立,是我区在山区农村开设的一个普法窗口。一方面为该地区农民群众学习法律提供了便捷的途径,另一方面南来北往的游客、司机和乘客在享受美味佳肴的同时,也能了解到有关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以及景区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普法驿站成立以来,法律图书和折页式的法制宣传资料已被索取1.4万余份,咨询解答涉法问题152人次,代写民事诉状25份。另外,还适时建立起奥运之星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拓展法律服务室功能,特别是2005年建起门头沟普法网之后,5年多来,共更新各种普法案例、法治动态近3千余条,不仅为群众学法提供了一个快速便捷的平台,而且还有效地加强了各单位、各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沟通与交流。
三是注重理念创新,提高法制宣传实际效能
建立北京市首家以革命传统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基地利用每年春、秋两个季节的时间,以青少年法制大讲堂、利用青少年模拟法庭亲身参与审判实践活动、观看法制系列宣传片、参观普法展览等形式,集中对来到基地进行轮训的中小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09年基地建立以来,共培训来自全区18所小学的1500名学生;创设普法代言人——卡通形象“苗苗”,随后又把静态的普法标识“苗苗”设计成动态的立体人物形象,以普法宣传员的身份共同参与到法制宣传活动中,使普法教育更加贴近群众、更具亲和力。在奥运倒计时100天大型宣传活动、12.4法制宣传活动以及大大小小数十次的送法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中,卡通苗苗受到了群众的一直热议。同时也吸引了北京青年报、京郊日报等全市十余家媒体记者前来采访,取得很好的社会效果;精心设计实用型宣传品,使普法载体生活化、日常化,使法律常识在百姓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随时可用。五五普法期间,我们精心设计了“苗苗”普法卡通年历、十要十不要贺年明信片、环保购物袋、手帕纸、钥匙包等精美宣传品10余种,获得了奥运法制宣传品制作优秀区县的荣誉称号,苗苗卡通形象和十要十不要手帕纸更是获得了奥运法制宣传品创作奖。
四是注重资源整合,为提升普法软实力提供有效保证
成立“五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团成立以来,讲师们在全区60多个单位(包括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社区、农村)讲授法制课千余场次,受众人数达8万余人次,讲授的内容涉及70余部法律法规。09年我们又将一名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素质法律人才,补充到讲师团队伍,为进一步提高讲师团宣传服务水平,提供了人才支撑;建立大学生村官法制宣传队伍。从三百多名大学生村官中,挑选出136名具有一定法律素质并热心普法工作的大学生村官,聘为普法宣传员,通过创办村民普法大课堂、村委会会前学法半小时培训班、普法大院等形式,以及利用重要节点、结合纠纷调解宣讲法律知识,采取入户发放法律书籍和法制宣传品等方式,最大程度地把法律传输给广大农村干部群众,有效增强了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与北大、清华法学院开展普法共建活动。通过结对共建,不仅借助清华、北大的法律人才优势,参与和指导基层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同时也为高校大学生提供了社会实践的平台,让学生利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开展实践,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共建活动开展以来,清华、北大来我区开展各种普法活动2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80余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5万余份;此外,与有关部门联合策划宣传,利用相关部门宣传平台,利用社会资金制作宣传品等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五是注重有效借力,为法制宣传的开展提供有效支持
有效利用社区电子显示屏资源。“12.4”法制宣传日期间,充分利用58块设置在社区电子屏滚动宣传依法防治甲流和预防金融诈骗;科协宣传资源的利用。区科协投资2.6万制作展板,将全区城乡27个地区、266个橱窗展板,全部换成“警惕黑手 谨防被骗”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法制教育内容。为此,我区“警惕黑手谨防被骗”打击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法制教育展览在确保良好社会效果的基础上,在春节到来之前,提前实现全区城乡全覆盖的目标;借助法院专业职能,建立青少年模拟法庭;与纪委联合开展农村“两委”干部勤政廉政法律教育培训,在集中授课、远程教育和“进镇宣讲”等集中教育培训工作中,各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了培训工作的顺利完成,全区9个镇参加组织培训人数达1100余人次;借助组织部、党校部门职能,联合举办处级法制讲座;借助区人大职能,常年坚持举办电视周末说法等等。
在以上5个注重的支撑下,通过各方努力,我区在“五五”普法过程中探索、总结出的成功经验,主要有以下3条:
第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是保证。从五五普法启动,我区在普法工作上努力争取领导支持。启动大会上,区委书记伊欣欣参加了大会并做了重要讲话。每年都召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会,总结、部署工作,对每年的普法工作加以指导和监督。人大行使监督职能,听取政府普法工作汇报。
第二,围绕大局、服务发展是根本。从上面的各种成功做法中,我们不难看出,法制宣传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作用的根本。无论是六环路拆迁、棚户区拆迁工程,还是奥运安保和建国60年国庆安保工作,每一项工作都要求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它的舆论导向作用。“人文奥运 法治同行”的成功经验,对今后的普法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值得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