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五五’普法”征文】 姨妈的后现代生活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0日
【“我与‘五五’普法”征文】
姨妈的后现代生活 大兴区北臧村镇政府 王素芳
“您好!这里是姐妹法律热线,有什么问题我能帮您么?”一个烫着卷发的中年妇女热心的对着电话说。虽然看不见对方,但是她脸上洋溢的笑容让人觉得暖心。
这个妇女就是我的姨妈,她今年56岁,最近刚通过函授取得了法学本科的学历,正在继续学习准备考法律研究生。现在,她和几个退休女法官共同开办了的“姐妹法律热线”,免费为需要帮助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谁也想不到,几年前她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
那一年,有人给姨妈介绍了一份工作:给一家饭店当帮工,负责洗菜分菜,从来没有外出工作过的姨妈兴高采烈的上班了。她每天按时上班,手脚麻利、任劳任怨受到了周围同事和经理的好评。天有不测风云,有一天当姨妈提着一筐子菜下楼时,由于楼梯刚刚冲洗过比较滑,一脚从楼上滑下,趴在地上好久动不了。同事们连忙把她送到医院,通过检查,大夫说姨妈的脚踝扭伤、小腿骨折,需要住院治疗。
姨妈住院的两个月期间,酒楼的经理来探望过姨妈两次,给了一千元的慰问金并提前支付了当月工资,姨妈十分感激那个经理,涕泪交加的说遇上了好人。经理走后,我告诉姨妈:“你受伤的地点在饭店,主要原因是楼梯太滑,饭店承担全部责任。按照劳动法,他不仅应该支付当月工资,而且还要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他却现在想把责任推掉。”但是姨妈却说:“我在那里工作表现很好,大家都很认可我的,而且你别把人想那么坏,他们一定还会来的,会负责的!”可是从此以后那个经理再也没有露面,家人四处借钱才勉强凑够了治疗费,姨妈的心里很失落。
修养几个月后,花费了三万多元以后,姨妈的身体基本恢复了。当她去饭店想讨个说法的时候,才发现经理的嘴脸如此冷若冰霜,而原来的那些同事由于流动性大早已不知去了哪里。姨妈很受打击,打算通过法律途径来讨回损失,可是由于当时缺乏法律意识,姨妈没有留存各项治疗证明,而且也找不到发生事故时的目击证人,根本没有办法起诉饭店。就这样,姨妈的身体、精神、经济三方面都遭受重创。
受了挫折的姨妈深深地意识到法律知识对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作用,有多少妇女就因为不懂法而受到伤害。她自己购买了《劳动法》《婚姻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书籍进行学习,后来在我和表哥的游说下,又报名参加了人民大学的法律函授班。一般的中老年人很少再摸书本,可是姨妈带着老花镜看书的模样却成了我们最常见的景观;别的老年人都爱看电视剧,可是姨妈最爱看的电视节目却是《今日说法》;别的老年人都关注柴米油盐,可是姨妈关注哪里又有姐妹受到了欺负。大家都说:这个老太太真够后现代的!
通过四年对法律知识的系统学习和日常案例的积累,姨妈已经具有了丰富的法律经验,成为周边妇女的知心大姐。2008年,我们村周姓妇女怀孕期间老公提出离婚,妇女伤心欲绝,好几次准备寻死。姨妈了解情况后,主动找周姓妇女的老公聊天,讲解《婚姻法》的相关知识,并调节夫妻感情,后来两口子又和好如初,他们全家对姨妈十分感激。就这样,姨妈的名气越来越大,最近她又和几名退休女法官联合创办了“姐妹法律热线”,免费为需要帮助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
这就是姨妈的后现代生活,白天为妇女解决法律问题,夜晚在灯下带着老花镜学习法律知识,她就像一只快乐的蜜蜂一样每天既忙碌又充实地生活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