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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经验 探索规律 建言“六五”——北京市“六五”普法规划基层单位座谈研讨会顺利完成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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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2日到11月3日,市司法局“六五”普法规划调研小组先后在朝阳区、东城区、昌平区、大兴区召开四次座谈会,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重点对象和要求、工作方法和措施及保障机制等问题进行研讨,为“六五”普法规划的起草出谋划策。四个区县的街乡主管领导、司法所长、居(村)委会干部及教委、国资委、人保局等职能部门的主管领导约40余人参加了研讨。

  该系列研讨会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在各单位的精心组织下,取得了重要成果,为“六五”普法规划的起草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大家一致认为: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特别是在当前北京建设世界城市目标的前提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更是提升城市竞争软实力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的法宣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在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产生了不可估量的社会效益。

  就“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大家认为:

  一、在普法理念上,应在注重公民法治精神培育的同时,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以法治文化建设来引领“六五”普法工作,一个社会的法治环境对于促进法治观念在全社会的深入人心,有着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要通过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普法与文化的结合,将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文学、戏剧、绘画、雕塑、音乐等艺术作品中去,通过法治文化去影响、引导人,使市民逐渐形成对法律的信仰,努力营造有利于建设世界城市的社会环境和氛围。

  二、在工作目标上,要突出针对性。在大众传媒向分众传媒转变的今天,不同群体有不同的关注点,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法律需求,同样的法律宣传有不同的效果。因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要继续确定重点对象,针对不同人群,确定宣传内容和宣传方式,特别是要重点关注流动人口、青少年及社区矫正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

  三、在宣传内容方面,要以民生为重点,宣传与社会经济发展、保障服务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大与市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特别是随着城乡一体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要围绕城乡结合部土地拆迁、重点村整治等中心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四、在工作任务上,要突出依法治理。法制宣传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国家法治建设的各个层面、环节,让群众在了解立法、司法、执法程序的过程中接受法制教育,把法治建设的过程变成向群众传授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通过与平安维稳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人民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有机结合起来,自觉将法制宣传寓于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之中,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五、在宣传手段方面,要实现立体化、交叉式样的宣传模式。要在巩固原有宣传形式的同时,注重新兴媒体作用的发挥,通过广泛利用手机短信、移动电视、网络、数字电视、数字电影、触摸媒体等新兴媒体,不断拓宽法制宣传领域,力求宣传工作多样化、经常化、系列化,持续增强宣传的社会效果。同时,案例宣传在“五五”普法期间也得到了各级部门的重视,也被证明为是一种有效的宣传方式,还需要继续加强。

  六、在队伍建设方面,要注重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一要搭建平台,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通过引入律师、法律专业大学生,解决社区志愿者短缺的问题;二要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把普法志愿者纳入全市志愿者协会体系,通过公开招募等方式,壮大队伍;三要加强培训,不仅要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更重要的是要加强宣传能力、组织能力的培训。四要建立激励机制,通过规范考核,增强志愿者参与法制宣传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普法志愿者队伍的服务质量。

  同时,诸如流动人口的普法工作、法制教材进学校、经费保障没有明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没有列入政府考核指标等问题,仍困扰着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以上问题均需要在下一阶段的普法工作中得到有效解决。

  本次系列研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在为“六五”普法规划起草提供有益参考的同时,也为下一阶段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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