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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聚众智 建言献策 把脉“六五”——我市召开“六五”普法规划专家调研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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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5日,我市召开“六五”普法规划专家调研座谈会。邀请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教授、北京社科院法治研究中心主任许传玺教授、国家行政学院应松年教授、易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凝参加。市司法局副局长吴庆宝、副巡视员吴军及调研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围绕“六五”普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思路、重点、方式方法等问题,与会专家展开讨论并提出意见、建议。

  一、法制宣传要借用“巧实力”运作方式,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巧实力是指借助智慧和技巧,运用各种手段,有效地展示和扩大自身力量(硬实力)及影响(软实力)的能力。在法制宣传工作中,要善于运用智慧和技巧,调动各方资源,通过多种手段来展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影响力,要将各种资源用的巧、用的好、用的是时候、用的是地方,这就是“巧实力”作用的发挥。

  二、以提高城市法治指数为抓手,明确北京普法新思路。“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一要突出重点,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北京的城市建设、城市管理问题;围绕百姓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二要突出特色。要总结普法20多年的经验,探索普法规律,结合北京实际,提出适合北京普法的新思路,以推进下一步工作的发展。三要注重实效。法宣工作要务实,要有实际效果,可以在推动法治城市建设的同时,提出城市建设法治指数,作为推动工作的抓手。四要体现科学。要从新闻学、社会学等多种角度来论证规划的制定,多角度的研究方法更容易支撑规划的落实。

  三、明确“高线标准”和“底线标准”,使“六五”普法规划更具前瞻性、科学性。高线标准是普法工作的最终目标,比如全社会法治化水平的提高,这将在今后20年、3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来实现;底线标准是今后五年的具体目标,比如基本的法律知识的广泛宣传,法治理念的传播等。

  四、切实加强公务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制教育,提高普法宣传的辐射作用。公务人员依然是普法的重点人群,根据舆情监控的信息反馈,政府机关的依法行政依然是社会关注焦点中的焦点,尤其是在当前群体性事件频发的情况下,改善政府机关的信用形象将是工作中的重点,政府机关公务员的形象改善具有扩散效果,而且具有显视性,对于整个社会法治环境的改善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五、建立信息—决策—宣传—评估系统,切实提高普法的社会效果。如何解决普法工作针对性是困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发展的难题,通过建立信息反馈评价系统,可以确定宣传工作应该关注什么,我们开展的工作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将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依据,解决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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