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法律三诊”工作法服务重点村改造 推进一体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4日
为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保障城南行动计划顺利实施,丰台区立足实际、大胆创新,以南苑乡为试点,推行以“预诊理苗头、巡诊解民忧、出诊抓调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三诊”工作法,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保障性作用,服务重点村改造工作,为推动地区和谐稳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预诊”理苗头,深入排查除隐患
丰台区南苑乡位于丰台区东部,辖区面积52平方公里,共有14个行政村,其中有4个村属于北京市划定的50个重点村,涉及被拆迁人口13673户、32702人。为了排查纠纷隐患,理清矛盾根源,丰台区建立了以志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主要成员的“法律服务团”深入一线,入户调查,为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奠定了重要基础。目前,南苑乡重点村改造涉及的土地类型多样,产权关系复杂,矛盾根源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村民存在盲目攀比的不良心态。重点村改造实行“一村一策”的政策,各村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村拆迁安置补偿办法,因此可能出现临街而居却分属两个自然村的村民,安置补偿数额差别较大的情况。部分被拆迁人不顾本村实际情况,相互攀比之中无法接受心理预期的落空感和对比之后的差距感,导致对评估、补偿结果不理解、不接受,进而影响拆迁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家庭成员对拆迁利益的分配产生分歧。拆迁带来的巨大利益导致家庭成员之间因继承、嫁娶、房屋翻建等,对拆迁利益的分配问题产生争议,对簿公堂的情况更是比比皆是。拆迁过程中经常出现房屋面积已经量完、补偿数额也已经确定,但因家庭析产纠纷解决不了,致使拆迁协议无法签订,导致拆迁工期的拖延。
(三)个别村民为满足自身利益进行不法煽动。个别拆迁户抱着“不闹不得利、小闹小得利、大闹大得利”的心态,歪曲理解征地拆迁的政策,提出不合理要求,漫天要价。同时煽动、诱导其他拆迁户效仿,企图形成合力与拆迁实施方进行抗衡,通过上访、闹事等极端手段获取最大利益,造成拆迁工作难度越来越大。
(四)历史遗留问题导致房屋属性难以确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一户一宅”是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核心要素。但在实际操作中,村委会不依合法手续批地建房、村民不经批准私搭乱建房屋的现象在农村仍然时有发生。当这些房屋遭遇拆迁时,其是否具有合法身份便成为确定拆迁补偿数额的核心依据,同时也成为争议的焦点。
二、“巡诊”解民忧,普法同行促和谐
为了进一步增强被拆迁村民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引导他们依法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丰台区成立了“政策解答组”、“法律服务团”等宣传队伍,在重点地区开展“巡诊式”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为村民解答法律疑惑,帮助他们签订拆迁协议,推动了重点村改造有序进行。
(一)政策解释到位,延伸政府服务渠道。由于征地拆迁适用的政策较多,很多村民会因对政策的不理解而对安置补偿数额产生疑虑,容易被他人煽动和利用。为此,司法行政部门联合建委、房管局、综治办、法制办、乡拆迁办、村委会等相关部门成立了“政策解答组”,深入重点村进行政策答疑。同时,针对村民关注的腾退补偿、回迁安置、绿隔政策等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理,归纳总结,及时答复,并制作了《关于腾退政策相关问题的解释》等宣传资料,亲自发放到村民手中,有效延伸了政府服务渠道,促进村民了解政策、打消疑虑,配合拆迁。
(二)法律宣传到位,增强群众法律意识。针对部分村民法律知识匮乏,解决纠纷渠道单一,采取极端手段上访、缠访、越级访的现象,区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团”精通法律、熟悉政策的优势作用,每周两次深入到拆迁重点区域讲解法律法规,解答法律疑问。同时,制作并发放了《村民法律服务指南》两万册,通过生动的案例解析重点法律法规,通过简单易懂的程序流程图指示调解、诉讼、援助、公证四种民间纠纷解决途径,引导村民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表达利益诉求。
(三)氛围营造到位,扩大法制宣传影响。为了推动重点村改造有序进行,丰台区通过“一角一车三带动”的宣传模式,构建了多层次、立体化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为促进依法拆迁、阳光拆迁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一角”即在各村设立法律图书角,配备涉及拆迁、民事纠纷等方面的法律图书1500余册,为村民学习、查阅法律知识提供方便。“一车”即开通“流动法律政策宣传车”,通过法制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巡回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依法拆迁的浓厚氛围。“三带动”即充分发挥党员、村干部的带头作用,通过“干部自身带头、干部家属带头、党员骨干带头”,体现“政策面前、一视同仁”的原则,为拆迁工作的稳步推进发挥积极作用。
三、“出诊”抓调处,普治并举保稳定
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地区和谐稳定,丰台区寓宣传于服务,融普法于管理,努力使调解纠纷、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促进法制宣传与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的有机结合,为区域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情法并用,及时调处。对于部分村民不理解政策盲目攀比,家庭成员对拆迁利益的分配问题产生争议的情况,及时组织律师服务团深入村民家中,及时讲解拆迁法规政策。与此同时,情法并重,客观分析纠纷产生原因,解读析产相关法规,提出针对性的法律建议,引导家庭成员本着“团结友爱、互谅互让”的原则,合理分配拆迁利益,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二)部门联动,合力调处。对漫天要价、提出不合理要求、采取极端手段阻碍拆迁工作的个别拆迁户,区司法局联合区信访办、区综治办等部门,采取“部门联动、统一思想、坚持原则、疏堵结合”的调解策略,对重点人、重点矛盾实行“三步走”工作方法。第一步,对个别村出现的部分村民利用QQ群、手机网络等现代化信息媒介散布极端言论,煽动村民聚众闹事的行为,及时对信息媒介进行有效控制,通过正面引导宣传等手段对负面信息进行覆盖,稳定住大部分村民的情绪;第二步,对实施这种极端行为的重点人进行批评和制止,告知其行为的严重后果,教育其放弃不切实际的要求和极端做法;第三步,深入了解拆迁户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心态和依据,对其确实存在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要求予以重视,通过宣传政策法规,引导其调整心态。
(三)立足实际,依法调处。对部分村民因历史遗留问题而引起的房屋确权纠纷的情况,本着“尊重历史、合理补偿”的原则,及时成立“宅基地认定小组”,吸收对村内历史情况较为熟悉的往届村干部、有文化有声望的老人加入。对有合理历史渊源和正规宅基地批单的房屋,进行确认和测量,依据政策予以拆迁补偿;对于侵街占道和私自建房的,视为违法建设,不予补偿;对于村委会难以认定的,上报乡政府进行二次确认,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障村民拆迁利益的实现。
“法律三诊”工作法推行以来,南苑乡重点村改造稳步推进,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保障性作用进一步增强,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以南苑乡大红门村为例,自8月10日启动宅基地房屋腾退工作至今,已有1007宗签订腾退协议,达到全村总量的90.64%,为推动整体拆迁工作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