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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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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31日,顺义区举办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培训班,邀请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农村处副处长黄观鸿同志进行授课。副区长张晓峰出席,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农委及19个镇的主管领导和部分村委会主任等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黄观鸿副处长全面介绍了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的背景,讲解了《村委会组织法》的实质内容,提高了基层干部对《村委会组织法》的理解和认识。张晓峰副区长对贯彻落实《村委会组织法》强调三点意见:一是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区、镇、村干部要自觉学习,深刻领会《村委会组织法》的精神实质和任务要求,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板报、公开栏等宣传教育阵地,大力宣传《村委会组织法》和农村基层民主知识。二是要不断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要坚持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推动形成农村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要进一步修订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落实农村基层民主的各项具体制度,保障农民群众依法依章办理自己的事情。三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镇、村要把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作为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分类指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以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精神贯彻执行好《村委会组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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