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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局组织开展《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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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并已于2011年4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准确掌握立法精神,更好的履行拆除违法建设工作职责,2011年4月8日下午,市城管执法局邀请北京市拆除违法建设主管部门---市规划委法制处秦明键处长、郭志文副处长就《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和《关于建立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动工作的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各区县城管执法部门主管法制、信访的大队(分局)领导,法制科以及负责信访工作的科室人员,市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相关同志,96310热线接线员等参加了培训。

  培训过程中,参训同志还就城管部门查处违法建设实践中遇到的政策疑虑和实际困难与秦明键处长进行了交流和反馈。通过培训,参训人员对查处违法建设的职能分工、工作重心、工作措施、责任机制等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为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再接再厉,继续加强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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