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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召开区县主管局长工作会议通报我市推荐全国“五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情况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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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1日上午,市司法局召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通报我市全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16个区县的主管局长、市局法宣处工作人员参加。吴军副巡视员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马燕处长对推荐全国“五五”普法先进情况进行了说明,通报了全国评选工作的要求及分配名额、北京市在推荐工作中把握的基本原则、评选依据以及评选过程中综合考虑的各项因素,分类介绍了推荐名单。据介绍,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0]211号)要求,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全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按照评选要求,经过严格的评选程序,北京市共推荐评选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县8个、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11个、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普法办3个、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模范1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19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4人。会上,各区县对评选结果没有异议。目前,推荐名单已经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会审议通过,并在市级媒体进行公示。

  吴军副巡视员作了重要讲话,她指出,今年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制定好一个具有前瞻性的普法规划,是实施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做好“五五”普法的评比表彰工作是开展“六五”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她强调:

  一是要充分肯定各区县“五五”期间的工作,正确对待此次评选结果。近年来,各区县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五五”检查验收工作中,各区县充分展示成果,每个地区普法工作都有可圈可点的地方,但是全国先进名额有限,市法宣办在评选过程中,既严格标准,同时也综合考虑各区县工作的特点,鼓励先进。各区县要正确对待评选结果,并以此为契机,以此为动力,认真谋划“六五”普法工作,推动“六五”普法取得新进展。

  二是要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六五”普法打好基础。“六五”普法即将启动,各区县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一定要向前看,认真分析“五五”期间工作的不足,查找问题,做好评估体系的研究,确定衡量工作指标,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精细化。

  三是要高规格、高水平地做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第一,围绕“六五”普法启动,研究规划好5年普法工作;第二,围绕“六五”普法启动,制定好“六五”普法规划;第三,筹备好“六五”普法启动大会,掀起法宣工作新高潮;第四,围绕“六五”普法启动,抓好“六五”普法的培训工作;第五,抓好法宣办自身建设,以“六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充实人员、落实经费,健全制度,规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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