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站地区举办学习宣传新颁布法律法规讲座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1日
紧密围绕地区中心工作,5月19日下午14:30,地区法宣办、地区文明办组织对地区单位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导及专、兼职法制宣传员进行学习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讲座。西站公安分局法制科副科杜涛结合地区管理工作实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特点进行解重点读。西站交通大队办公室主任李颖卓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5月1日起施行),重点对“酒驾入刑” 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讲解。铁路卫生防疫站印慧俊医师针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管委会规划处副处级调研员文国强对《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2011年4月1日起施行)进行讲解。讲座中地区法宣办向各单位发放编印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学习资料汇编》、法制宣传画、《社区法制报》等法制宣传材料。管委会综合处副处长、地区法宣办副主任张华丽最后要求:各单位要重视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好新法宣传是参加讲座普法干部的责任,要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法规。采取多种形式,通过会议、讲座、各种媒介组织好对不同对象的宣传;充分利用单位宣传阵地营造氛围。对四部新法规的宣传,文明单位要做表率,及时报送信息。地区单位兼职法制宣传员、地区法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法制宣传员70余人参加了讲座。地区文明办副主任吴三尚主持并参加了讲座。讲座对推动地区法宣工作,进一步提高地区文明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起到积极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