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昌平区等单位和个人荣获全国“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称号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3日
“五五”普法期间,我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北京市的“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下发了《关于表彰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对我市昌平区等8个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县)、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11个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等3个先进普法办、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凝1名法制宣传教育模范、北京市海关法规处法规科科长尹娇等19名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和北京市平谷区司法局局长刘显武等3名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县
北京市昌平区
北京市怀柔区
北京市顺义区
北京市延庆县
北京市丰台区
北京市朝阳区
北京市西城区
北京市东城区
二、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联合大学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宣传处
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北京电视台科教节目中心
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
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
北京市房山区司法局
北京市西城区牛街街道办事处
三、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普法办
北京市石景山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大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通州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模范
刘 凝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尹 娇(女、满族)北京市海关法规处法规科科长
董济呈 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宣传处主任科员
赵金辉(女、回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法制处主任科员
彭 霞(女)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法制处主任科员
刘 缙(女)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副主任
黄筱蕾(女)北京市妇女联合会权益部副调研员
许 涛(女)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朝栋 北京市金栋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海珠(女)北京市慧海天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建明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新闻广播记者
甄 朋 中共北京市通州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颜 华(女)北京市西城区统计局局长
李 堃 北京市东城区崇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田延秋(女)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东升司法所所长
刘春茹(女)北京市延庆县张山营镇西五里营村村民
孙福利 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北潞园社区党支部书记
杨 成 北京市门头沟区广电中心专题部主任
高国强 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高雪光 北京市平谷区司法局大华山司法所副所长
六、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
刘显武 北京市平谷区司法局局长
焦守强 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局长
鲁崇海 北京市密云县司法局法宣科科长
果松霞(女)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法宣科副科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