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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专业优势,以法律为青春护航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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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对首都律师而言,广大青少年始终是我们共同的牵挂,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也始终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在“青春船长 法治启航”活动中,我们律师志愿者团队通过不断努力和积极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借此机会向大家做一简要汇报。

  一、北京律师参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现状

  2011年9月15日,市司法局、市教委、团市委共同启动“青春船长法治启航”活动,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全体律师以律师志愿者团队身份加入到这次活动中来。北京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成立于2002年,是全国首家在律协成立的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至今,专业委员会有316名“北京市未成年人维权律师”,其中171名律师以“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身份,深入北京市195所学校,开展普法咨询和宣讲,配合学校依法治校,预防、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在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大力支持下,北京市还相继成立了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律师团、北京市律师协会青少年普法宣讲团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团体。

  二、北京律师参与“青春船长”活动的状况和经验

  自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教委、团市委联合开展“青春船长 法治启航”活动以来,北京市律师志愿者团队充分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特长,热情参与,不断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宣传新形式。

  2011年9月23日,北京市律师志愿者服务团队积极参加北京市司法局在北京二中举办的启动仪式;2011年11月1日,律师志愿者服务团队配合市司法局联合市律协组织全市“青春船长”骨干培训班,培训对象包括全市11所高校法制宣传志愿服务支队负责人及骨干分子、普法宣传志愿律师近100人,效果显著。

  很多律师创造性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充分发挥了“青春船长” 的“法治领航”作用。张雪梅律师将普法重点关注于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定点开展系列法律培训和“童眼看法”征文活动,深受民办学校孩子们的欢迎;王毅伟律师探索出情景法制教育课堂的模式,组织学生到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旁听典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理,通过这种亲身体验和庭后与法官的积极交流,使学生获益匪浅;万大强律师以案说法,密切关注中小学校正在发生的各类法律纠纷,哪里有纠纷就出现在哪里,在纠纷中普法,促进事件的协调处理,使当事人亲身经历法律事件的处理过程,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陈煜律师针对德育校长、班主任、任课老师和部分学生家长、职业中学的学生及社区“未成年人家长课堂”的家长,利用电影剪辑、讲故事、儿歌制作了形象生动的系列PPT,以讲座、座谈、解答咨询、调解纠纷等多种形式来宣讲法律常识,探索出“授课前多调查、授课时多互动、授课后多反馈”的“三多”青少年普法模式,受到了学校、家长高度评价。

  律师志愿者服务团队在普法工作中还实现了三个方面的突破:

  工作对象的突破:将普法对象从中小学生扩展到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第一线的所有人员。听普法课的不仅有广大中小学生,还有许多学校领导、教师、法制副校长、司法工作人员、共青团系统维权干部、全国地县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干部等。积极与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合作开展普法宣传,扩大“律师普法进校园”的社会影响,固定在每年的6月和12月与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进行为期一周的普法宣传合作,针对校园常见多发问题进行系列专题的普法,收效良好。

  工作内容的突破:突破青少年普法工作以活动为主的局限,不断将活动经验和社会效果进行理论化和系统化。专业委员会根据各类活动实践经验指导编写《中小学生实用法律丛书》、《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读本》等一系列青少年普法书籍,为青少年普法工作提供了理论支持。

  工作方式的突破:律师志愿者服务团队在活动中注重加强调研,就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的法律教育、办学情况和校园安全等问题分别撰写了调研报告,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北京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办法》草案的起草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律师志愿者团队对“青春船长”工作的展望

  “青春船长 法治启航”活动的前一阶段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我们认为,律师志愿者服务团队必须最大限度的发挥法律专业背景的优势,通过不断的探索来实现律师青少年普法工作中的观念、内容、体系、工作方式和工作成果的全面突破,真正推进律师青少年普法工作向更深、更广、更高层面发展。我们在以后的“青春船长”工作中要努力做到:1.普法理念的转变。将青少年法制宣传普法理念从实现预防犯罪为核心转移到加强未成年权利保护为核心,从侧重以青少年法律、法规的知识性学习及考试检验转变到促进青少年法治信仰的树立。2.普法内容的细化。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接受知识能力和面临法律问题的差异,安排不同的普法宣传课程。3.普法工作方式的多元化。一是创建未成年人自我法制教育实践模式,由未成年人设定法律选题,由未成年人组织、策划、开展相关讨论活动,律师作为专家顾问指导,在活动中实现未成年人的自我法制教育;二是立体传播模式。通过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推出的“班长对班长”、“校长对校长”、“青少年励志·益智”等青少年普法节目,在全社会形成立体的青少年普法宣传格局;三是律师志愿者团队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的日常化,把依法履行律师职责的工作实践与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使律师的日常工作也成为宣传和普及未成年人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4.普法成果的社会回报性。“青春船长法治启航”活动已经将法制教育与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有机整体,下一阶段,我们要在各类普法教育授课工作中不断调研、不断总结,将工作成果及时转化为调研报告;促进政府和社会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关注和支持,形成“普法活动→调研→普法成果→普法活动”的良性循环,不断推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健康发展。

  有一种努力,我们曾经体会,体会了我们觉得快乐;有一种快乐,我们曾经体会,体会了我们觉得温暖;有一种温暖,我们曾经体会,体会了我们选择留下。回首匆匆逝去的时光,我们忙碌而充实。瞻望即将来临的日子,我们鼓舞而期待。让我们继续专业、敬业、团结、合作、奉献的工作精神,继续深化“青春船长法治启航”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工作内容,勇于探索工作思路,锐意创新工作形式。相信年与年的更迭将是我们成长与进步的台阶!请继续支持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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