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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实施“青春船长法治启航”项目的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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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同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2年。2009年,学院在原北航法学院法律援助中心的基础上改组成立了北航法学院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把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作为工作重点。三年来,我们积极探索高校公益法律服务的“北航模式”,即健全高校法律服务志愿者的组织架构与管理,由教师深度参与并组织策划项目,由学生志愿者具体实施,与司法行政机关紧密合作,建设稳定持久的法律服务基地,努力实现高校公益法律服务工作的常规化、规范化、专业化与可持续发展。

  2011年,在北京市法制宣传志愿服务总队的关心和指导下,依托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北航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支队”,目前支队有13名教师和100余名学生普法志愿者。支队成立后的首要任务是积极参加由北京市法宣办、市司法局、市教委、团市委举办的“青春船长法治启航”青少年普法宣传志愿活动。去年9月底,在自愿报名基础上,经过面试和一个月的考察期,我们精心遴选出了一支15人的包括法学硕士、法律硕士和高年级本科生在内的首届“青春船长”队伍,由陈巍担任教师负责人,研究生刘琦担任学生负责人。法学院领导高度重视这项活动,提供了专项经费支持和活动器材。

  高校志愿者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临两大难题:其一,如何取得实效,让中小学生真正从活动中受益,避免流于形式;其二,如何把这项工作坚持不懈的传承下去,避免虎头蛇尾。

  我们深知,青少年的法制宣传工作并非易事,绝非上上课、讲讲案例那么简单。为实现普法宣传的效果,让法律真正走进孩子们的心中,我们做了如下努力:

  第一,转变观念,树立“平等、尊重、理解”的工作理念。“青春船长”不应该站在老师的角度去讲授法律知识,因为居高临下的姿态很容易引发青少年的逆反心理,从内心排斥普法活动。“青春船长”们一开始更像是从大学来的“大哥哥”“大姐姐”,抱着“聊天”的心态,聊天的内容可以是天南海北,交流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做好青少年普法宣传的第一步,是“青春船长”的自我定位,只有从心理上站在了青少年的一边,放低身段,才可能真正走进他们的内心。

  第二,法制宣传活动形式的多样化。除了常规的制作PPT课件之外,“青春船长”们还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增强学生的主动性和参与性。比如,我们组织学生自己编排并表演法制小短剧;选取与青少年权益保护相关的真实案例改编成模拟法庭的剧本,一方面由“青春船长”表演,向中学生展示;另一方面也组织中学生自己排演模拟法庭。目前已经创作完成六部剧本,涵盖了青少年人身伤害、校园暴力、青少年犯罪等题材。我们的一个共识是,无论什么形式,务必生动有趣,吸引青少年的注意力,让他们在欢笑中理解并接受法律。我们通过一些时尚的元素,比如改编电影《非诚勿扰》中脍炙人口的仓央嘉措的诗歌,借鉴网络上走红的“淘宝体”“咆哮体”“tvb体”设计课件,让中小学生感受到普法宣传不是无聊的照本宣科,也不是一脸严肃的警告,而是生动有趣的故事,是朗朗上口的流行语,是对电视剧电影经典片段的解读,是对身边心烦事的巧妙处理。学习法律,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第三,形成“三位一体”的标准化授课模式。“三位一体”是指一段视频短片,一场讲座,一次互动交流。首先以生动有趣的短片来刺激学生的观感,吸引孩子们的眼球,让他们从一开始就对我们的普法活动充满期待;其后的普法讲座是普法活动的核心环节,通过丰富多彩的PPT将讲座变得生动有趣;第三步是互动环节,比如模仿“开心辞典”等问答节目,调动学生们的兴趣。三个环节依次实施,可以使同学们一直保持注意力集中状态,强化活动的效果。

  第四,制作系列普法小视频,充分应用网络平台。我们有几位队员自编、自导、自演了一批法制小短剧并放到网站上。几分钟的短片以介绍某个法律知识点为主线,实景拍摄,以幽默夸张的形式吸引观众,在笑声中了解法律知识。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组织创作,形成一个系列,力争打造青少年普法宣传的一个品牌。

  第五,教学资源更新与共享。我们鼓励船长积极创新,不断更新和完善课件。北航法学院在学院图书馆开辟了一个青少年法制教育图书专柜,购买许多青少年法制宣传的书籍资料,供青春船长们使用。团队内部实行资源共享,让每一次活动都能带去最精彩的内容。

  第六,将青春船长的职责从课堂延续到课外。通过系列法制宣传活动,“青春船长”们和学生拉近了距离,同学们日常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以随时向“船长”求助,必要时将提供法律援助;而学生们成长期间的一些困惑和苦恼,也可以找“船长”们聊聊。“青春船长”带给学生们的不仅是法律知识,还有大哥哥大姐姐的关心和帮助。

  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久的工作,唯有坚持不懈才能收到效果。为确保这项活动的持续性,避免因志愿者热情消退而懈怠,或者因毕业导致无人负责,我们采取了如下措施,将法制宣传从仅凭一腔热忱的做好事变成一项有组织、有任务、有标准、有规范、有总结、有传承的日常工作。

  第一,与学校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举行活动的次数。目前,我们与八所中小学校建立了联系并举行活动,其中与三所已经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协议搭建一个长久的普法宣传平台,每个学期都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第二,分工合作,责任落实到人。每所合作学校由老师指派一名责任“船长”,负责与学校的日常联络,与校方商议、策划和实施活动。负责人平时需要主动与合作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沟通,了解同学们的真实想法和法律需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活动方案。

  第三,制定工作流程,每次活动之前负责人要做预案;活动中要有记录;活动后要有总结;每学期要有心得体会。这些资料定期编辑整理到“北航青春船长航行日志”中,作为团队的重要资料留存。

  第四,建立人员更替与工作交接制度。每届“青春船长”任期为一年,每年9月份招新后,有三个月的过渡期,新一届的“见习船长”在“老船长”的指导下熟悉业务,“老船长”必须将全部工作妥善移交给新一任“船长”后才能退出。

  以上各项措施都已经形成了明确的规章制度,制作成“工作手册”发放到每个成员手中。每年“青春船长”会变化,但教师担任的项目负责人保持不变,这支队伍的理念和经验不变,规章制度也不变。

  总结北航“青春船长”半年来的工作,有努力,有付出,更有收获。我们的航行日志记载了船长们的心得体会。不难发现,这项活动对于大学生自身沟通、表达、创新能力的提升以及公益精神的培育,成效斐然。尽管没有物质上的回报,但大学生志愿者们在成长过程中的每一份付出其实也是自身进步的阶梯。

  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深刻感受到这项活动离不开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教委、团委的大力支持。比如,我们北航所在的海淀区花园路司法所做了大量的协调、联络和组织工作,让我们非常顺利的与辖区内的北京市商务管理学校、盲人学校、北航附中建立起密切合作关系。高校普法志愿队伍要想与中小学校建立长期而深入的合作关系,相关政府部门的组织协调职能是不可或缺的,甚至直接决定了高校普法志愿队伍的工作力度、深度和广度。我们的工作实践再一次证明,政府主导、志愿者积极参与的普法工作新模式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它既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社会管理机制创新的有效举措,也是实现志愿者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

  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我们北航“青春船长”团队取得一些成绩。但对我们而言,这仅仅是一个开始,更艰难的挑战还在前方。我们诚挚希望和首都的广大普法志愿者携手共进,充分发挥自身聪明才智,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祖国的繁荣昌盛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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