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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大数据优势 北京行政执法监督成绩斐然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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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国成立70周年,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市司法局牢牢把握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使命,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以攻坚克难的奋斗姿态、首善一流的更高标准,全力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今天为您介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北京市的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从最初的人盯人,到现在让执法数据“开口说话”,行政执法体制不断健全,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行政执法制度日臻完善,行政执法效能日益提高,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更加严密。

  

  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

  上世纪80年代起,随着行政立法体系的不断推进和完善,行政法律法规执行的问题日显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开始凸显。如何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1985年,北京市借鉴外省市的经验,开始尝试建立以执法检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制度,从此开启了本市全面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的序幕。

  进入上世纪90年代,北京市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逐步走入快车道,顺利实现“四个率先”,由80年代的学习借鉴者迅速成为全国执法监督的引领者。

  1990年

  率先在全国以政府立法的方式出台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暂行规定,从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要求入手,建立起最初的行政执法共同行为规则。

  1992年

  率先在全国规范了行政处罚文书并建立起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以案卷评查的方式推动主动监督纠错,并建立起全国首支百人以上的案卷评查员队伍。

  1995年

  率先在全国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试点工作,首次将执法责任细化到岗位职责并建立起最初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1996年

  率先通过政府规章立法的形式出台《北京市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和《北京市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并完成了行政处罚文书和评查规范的修订,为行政处罚法的顺利实施确定了行政执法行为共性的基本原则。

  扬帆起航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推动“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权责清单制度,裁量基准制度、规范检查单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资格联机考试制度、执法岗位目录制度、执法年度考核评估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范。

  建立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

  2014年起,北京市率先在全国依托信息化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了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系统归集执法数据、监测执法过程、构建分析模型,实现了执法监督由被动向主动、由个案向体系、由主观向客观、由模糊向精准的四个转变,为各级政府全面掌握行政执法的运行规律、全面监测权力行使的基本状态、科学评估行政执法的效能效果、科学实施改革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纵观改革开放40年,随着行政执法监督的体系化、规范化、信息化、效能化能力不断提升,北京的行政执法已初步形成“横有分工、纵有层级、权责明确、边界清晰、衔接有序、传导有效”的体系;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已经成为各级行政机关普遍遵循的行政准则;行政执法行为日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行政执法效能不断提高、社会效果逐步改善;执法监督的手段、监督方式也日趋丰富多样。

  行政执法在维护北京市经济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改革开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日趋明显,为新时代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成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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