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施行新规
发布时间:2026年01月04日
2026年1月1日起,一批重磅新规施行,事关社会治安、保育教育、网络安全等多方面,更好回应群众关切,护航美好生活,增添发展活力……一起来看哪些你最关注。
全国新规
事关你我!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来了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将新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的行为纳入管理范围,进一步优化、完善了办理治安案件的程序规定,为公安机关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更为完善的法律保障。
引导AI发展!网络安全法首次修改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2016年制定的网络安全法是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此次网络安全法的修改,适应网络安全新形势新要求,重点强化网络安全法律责任,加强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协调。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完成首次修订:规范网络空间用语用字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这部法律自2001年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修订后的法律对规范网络空间用语用字作出要求,明确网络文艺节目、网络剧、网络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以及网络游戏等网络出版物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明确政府主办的或者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门户网站、移动应用程序等互联网信息平台中使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
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有了专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随着增值税法制定出台,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4个税种制定了法律,涵盖了绝大部分的税收收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取得重大进展。
增值税法的综合配套法规出台,两者同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的综合配套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将同步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的出台,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落实立法授权和强化纳税人权益保护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将有力“护航”增值税法顺利实施。
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来了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我国首部关于国家公园的专门立法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关于国家公园的专门立法,为国家公园的布局和设立、保护和管理、参与和共享、保障和监督等提供了法律依据。
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治理模式转型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条例》共6章63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明确总体要求、突出火灾预防、完善火灾扑救、做好灾后处置。此外,《条例》对森林草原防灭火中的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
规范个人信息出境认证活动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公布的《个人信息出境认证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个人信息出境认证的适用情形,个人信息出境认证的申请方式、认证要求及证书有效期,专业认证机构应当履行的义务,监督管理要求等作出细化规定,旨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出境认证活动,促进个人信息高效安全跨境流动。
加强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监管
为加强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监管,规范经纪机构和市场参与者相关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主要内容有:明确经纪业务范围、要求经纪机构强化内控和业务全流程管理、确委托方责任、加强监督管理。
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制度,《管理办法》施行
为预防和遏制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秩序,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了《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管理办法》明确: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客户向境外汇出资金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0元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应当核实汇款人信息的准确性。
金融租赁市场迎新规!机构管理+业务规范监管框架成型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可以分为直接租赁业务和售后回租业务。《办法》聚焦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的特色功能,强调以租赁物为核心,以直接租赁业务的流程及其管理要求为主线,兼顾售后回租、经营性租赁等其他业务特征,分别作出相应规定。
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等列入民事案件案由
新修改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1月1日起施行。民事案件案由是对当事人诉争的法律关系性质进行的概括。此次新修改增加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相关案由,并细化了知识产权相关案由;完善竞争纠纷、商事纠纷相关案由;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案由;针对新就业形态、老年人权益保护等人民群众所急所盼的领域完善相关案由等,案由总量达到1055个。
规范税务人员税收业务违法行为处分
为了规范对税务人员税收业务有关违法行为的处分,促进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依法履职,维护国家税收秩序和税收安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税务人员税收业务违法行为处分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总体要求、规定处分种类和适用、完善违法行为及其处分、规范处分程序、此外,明确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编外人员处分依据,社保非税业务参照适用,新旧规定的衔接和施行日期等。
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重塑个人信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一次性信用修复政策有关安排,自2026年1月1日起征信中心将根据不同还款情形完成自动调整,相关逾期记录不再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展示。逾期信息产生于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单笔逾期金额不超过1万元;在2026年3月31日(含)前足额偿还逾期债务,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将不会在个人信用报告中予以展示。
《兵役登记工作规定》施行,规范五方面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印发《兵役登记工作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2021年新修订的兵役法专门对我国兵役登记制度进行了调整改革,这次制定出台《兵役登记工作规定》是承接兵役法的具体举措,主要规范了5个方面内容:一是明晰军地职责界面、二是明确登记对象范围、三是规范登记程序方法、四是健全核验查验机制、五是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1月1日起施行,幼儿园只能收取这5类费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通知》聚焦幼儿园收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完善制度规范、加强收费监管等方面提出8项措施,为幼儿园收费划出清晰边界。《通知》指出,幼儿园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开设托班的还可收取保育费。
公积金贷款利率正式下调

根据2025年5月7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对于2025年5月8日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北京新规
“门前三包”责任制新规出台 新办法扩大责任单位范围
新修订的《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5日起施行。40年前(1985年),本市就已率先发布《管理办法》,在全国开创了“门前三包”责任制先河。2025年,《管理办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将“门前三包”责任单位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京津冀首次就流域治理保护开展协同立法
近日,京津冀三地人大常委会会议相继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永定河保护条例》《天津市永定河保护条例》《河北省永定河保护条例》,这是京津冀首次就流域治理保护开展协同立法,三部地方性法规自2026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这道横跨京津冀的“法治堤坝”,标志着三地首次就流域治理保护开展协同立法,为这条串联区域的生态大动脉注入了制度保障。
每半年一次!1月1日起北京对住宅项目物业服务企业评级
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监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外发布了《北京市住宅项目物业服务企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今后,本市每半年将对住宅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一次综合评价,并以此为依据对企业评级。《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试行。
新版《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施行
第五次修改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的类别、市科学技术奖的设置、市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授予等内容。
首次提出墓穴价格“一墓一标”原则!北京为殡葬行业明码标价立规矩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印发了《北京市殡葬行业经营者明码标价规定》,自2026年1月15日起施行。《规定》不仅首次提出“一墓一标”原则,还提出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殡葬价格公示体系,通过本部门官方网站或相关综合服务网络平台等方式,集中公示殡葬价格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