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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法律小贴士》(四)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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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引导群众深入了解疫情防控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科学有序开展,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与北京广播电视台共同录制的依法防控新冠肺炎法律知识短片《战疫——法律小贴士》,《法治进行时》栏目已开始陆续播出。

  今天播出第四集,由北京律协依法治市法律服务研究会主任牛琳娜律师为大家介绍《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应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和“两高”司法解释,疫情期间违反国家疫情管理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构成非法经营罪。

  有些不良商贩,销售天价口罩,进价与销售价之差高达280%,非法所得数额较大。依照我国《刑法》第225条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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