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2月01日
未出生的婴儿能继承遗产吗?与公司负责人订立合同出了问题能找公司负责吗?居委会的公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来看今天的微动漫给你一个说“法”。
视频来源:石景山区司法局
场景一:

吴大妈的儿子意外去世,儿媳妇认为应给未出世的孩子留一份遗产,吴大妈却认为儿媳妇是想多拿一份遗产,因而十分不情愿。未出世的胎儿有继承权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场景二:

张哥给一家公司发了一批货,但对方经理不认,经理认为订货的人不管相关业务,不能代表公司。张哥疑惑订货人是该公司的负责人,也不能代表公司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因此,如果订货人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则对方必须给付货款。
场景三:

小区居委会想利用小区旁边的空白墙做宣传外墙,请某传媒公司做外墙绘画。公司负责人看到合同上盖的是居委会的公章,有些质疑公章的有效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一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因此,居委会与该公司签订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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