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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普法课堂(十一):委托他人办事,如何证明委托的真实性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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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各种原因不能亲自办理事项时,人们往往会签署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之,那么如何证明委托行为是真实合法的?来看委托公证!

  委托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委托人的申请,依法对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办理委托公证的要求

  委托公证必须由委托人本人亲自办理,不得以冒充权利人、隐瞒真实情况等手段骗取公证书。

  委托人本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委托人申办委托公证的意思表示应当真实自愿,不存在受胁迫、欺诈等情形。

  委托行为和文书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委托人提交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办理委托公证所需材料

  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如委托书涉及处分财产,还需提交婚姻情况的证明(比如结婚证、离婚证等)、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等)。

  法人需要提交主体资格材料,比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负责人身份证等。

  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意事项

  受托人在委托权限内所从事的法律行为,其法律责任和后果由委托人自己承担,所以委托人应选择自己信赖的人作为代理人,防止代理人滥用代理权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委托人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委托多个代理人,但应明确每个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委托人应提前向委托公证书的使用机构了解其对委托书内容的要求,索要委托书格式样本,否则因不符合使用机构要求导致委托公证书不能使用,或需重新办理的责任由委托人自己承担。委托人在委托书上签名、盖章、捺指印,表明委托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且需要确认委托书可以满足使用需要。

  委托书中设定的委托期限应该适当,不宜过长,以免将来发生不可预测的风险。

  如果申请人设立转委托权,可能导致委托人面临对转委托的第三人行为难以把控的风险,而且复代理人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自己承担,故委托人需要谨慎考虑。如果给予受托人转委托权,建议写明只可转委托一次,委托人可以撤销委托,但要及时通知代理人并收回全部的委托书,及时通知委托书所涉及的相关机构和个人,否则委托人对代理人的行为仍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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