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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普法课堂(十三):房产赠与儿女时,可设立居住权保障权益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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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让孙子在西城落户上学,老人考虑把自己名下的房子赠与儿子,又担心万一儿子把房卖了不尽赡养义务怎么办?公证员给出了个好主意

  可以办理赠与合同的公证,并在赠与合同中加入相关居住权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居住权有详细规定。本案中二老签订赠与合同,把房屋赠给自己的儿子,以便孙子就能落户上学。设立居住权后,他们能在房子里居住直到去世,即便儿子将房屋出售,也无法剥夺老人的居住权,保障二老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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