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9日
外嫁女能否继承宅基地?老两口共同立一份遗嘱是否有效?年轻男子意外身亡,财产如何继承……民法典为您解读。
外嫁女能否继承宅基地?
案例
表叔是非农业户口,他的女朋友是郊区农村人。二人结婚以后,作为外嫁的女儿,能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吗?
案例分析
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农村集体所有,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中,农村集体所有成员用于盖房子的地称为宅基地。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如果宅基地上尚未建房屋,则不能被继承,如果已建有房屋,则子女可以继承该房屋。房屋作为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继承权男女平等。
立遗嘱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自己的财产
案例
姥姥、姥爷计划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立下遗嘱,让孙女继承老两口的小房子,并邀请年龄比自己大5岁的张大爷作为遗嘱执行人。
案例分析
立遗嘱时,立遗嘱人必须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只能处理自己的财产。遗嘱执行人也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没有约定遗嘱执行人,所有的继承人即为共同的遗嘱执行人,没有继承人的,居委会和村委会担任遗嘱执行人。
本案中,老两口立遗嘱时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处理的是共同财产,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原则,所以该遗嘱有效;但身体情况不好、年龄已经很大的张大爷可能不能执行遗嘱,所以并不适合担任老两口的遗嘱执行人。
男子意外身亡他的财产该如何分配?
案例
一男子意外死亡,没有退休金的失独父母、妻子、未成年的孩子都是第一顺位继承人,遗产该如何分配呢?一直不离不弃照顾公婆的妻子,作为主要劳动力能否分得更多遗产?
案例分析
从法律角度,遗产应平均分配给同一顺位继承人。但是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少劳动能力的人,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本案中,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和孩子,都应给予适当的照顾。而不离不弃照顾公婆的妻子,在公婆去世后,根据民法典规定能够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立遗嘱需要征求子女意见吗?可以不公开吗?
从法律的角度,立遗嘱不需要向子女征询意见;从情感角度,父母可以征求子女意见。如果遗嘱内容不会引起继承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可以公开。此外,立遗嘱人可以随时更改遗嘱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司法局”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