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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视频:“熊孩子”偷拿名酒换零食,家长能追回吗?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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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想吃零食,家长为其身体健康着想拒绝了他的要求,谁知他竟然偷拿家中价格昂贵的名酒到小卖部换零食......

  儿童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擅自以名酒换零食的行为,家长能否主张其行为无效,一起来看。

  视频来源:平谷区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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