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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通读解读:物权编 拾得遗失物制度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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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拾到东西又扔掉给失主造成损失需要担责吗?打车遗留物品丢失能向司机索赔吗?捡来的狗狗咬伤他人需要赔偿吗......民法典为您解答。

  一部手机引发纠纷  捡到东西后能否扔掉?

  案例回顾

  王某回家路上不慎丢失新手机,恰巧被赵某捡到,于是王某请多位朋友帮忙联系赵某归还。赵某表示,捡到手机后,对方不仅没有感激,还说了很多不客气的话,于是就把手机扔了,最后王某将赵某告上法院。

  以案释法

  北京市石景山人民法院判决捡拾者折价赔偿。其实,因拾得遗失物引发纠纷的案件有不少。法院提醒,拾得遗失物负有保管返还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打车遗失物品  谁来赔偿?

  案情回顾

  家住北京的席女士在车站乘坐一辆出租车回家,在家附近的胡同口下车后,她才想起自己的行李箱遗落在出租车里,但此时出租车已经开走。从当晚10点开始,席女士连续3天多次联系出租车司机及出租车公司,希望拿回行李箱,得到的回复却是行李箱不见了。

  席女士认为,出租车司机及出租车公司对行李箱的丢失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于是将两方告上法庭,并请求判令两被告连带赔偿财产损失3万元。

  法院判决

  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由被告出租车公司赔偿原告席女士财产损失3万元。对于出租车公司提出行李的丢失与公司无关的辩解,法院一审不予认可。法院认为,被告出租车公司可依据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另行向司机主张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

  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捡到的狗咬了人  责任由谁承担

  走丢的狗,作为遗失动物,拾得人拾得后,有着妥善管理的义务。在此期间,狗将他人咬伤,拾得人作为直接管理人,应当先行承担侵权责任,在寻得狗主人后,再凭有效票据向所有权人追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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