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1日
法律援助中心是保障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组织单元,尤其对于残疾困难群众来说更是法律保障的基础,北京市房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残疾困难群众开展了一系列举措。
徐女士今年70多岁,女儿杨女士结婚生子后患上了精神疾病,被认定精神残疾三级同时还患有乳腺癌,不仅缺乏劳动能力而且需要长期治疗。此后,女婿却因夫妻感情不和提出离婚但被法院驳回。
徐女士认为女婿对女儿不理不睬不履行扶养义务属于违法行为。2023年10月,她找到房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援律师的帮助。
得知杨女士的情况后,房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第一时间开通了“绿色通道”,特派专业法援律师前往徐女士的家中了解情况。
徐女士女儿的治疗费用都是老两口花费的,而徐女士和老伴也都患有疾病需要治疗,这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困扰。
在法援律师的帮助下,徐女士将女婿起诉至房山区人民法院,通过多方调解很快就有了结果。
据了解,针对残疾困难群众,房山区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开通“绿色通道”、开设爱心窗口等一系列措施,更好地服务残疾困难群众。
自2024年以来,房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解答残疾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受理案件6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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