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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通解通读:以典判案 养宠问题需了解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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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宠物是人类的朋友,主人们在为宠物忙碌的同时也收获着它们带来的快乐,但在购买、饲养宠物过程中也可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法律纠纷,如何应对,依法维权,一起学习。

  宠物寄养期间死亡 如何维权

  案例回顾

  汪先生因出差,通过微信与赵女士约定,以每天70元、狗粮自带的方式,寄养两条狗24天,并支付了寄养费1315元。

  但在寄养约20天时,其中一条狗死亡,双方就赔偿无法协商一致,汪先生将赵女士诉至法院,要求退还寄养费、赔偿宠物狗损失5000元,并承担律师费,合计8300余元。

  法院审理

  赵女士辩称,双方没有签订寄养宠物合同,1315元是寄养两条狗的费用,不同意退还寄养费,狗是自己得病死的,不该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就寄养宠物狗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通过微信方式约定,构成口头合同,被告接受约定后,就应当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积极、妥善管理好寄养的两条狗。虽然不能明确狗的具体死因,但是,狗送到被告宠物店时并没有异样,也确实是在店里死亡的,这一点原被告双方也都认可。

  法院最后认定,被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一条狗的寄养费,结合原告提供的买狗收据和市场行情,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买狗费用2500元。

  以案释法

  赵女士的抗辩意见是,狗是因为自身原因死亡的,在这种情况下,赵女士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已尽到看护责任,但是法院审理过程中,赵女士未提供相应证据,须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网购买到病猫  能要求全额退款吗

  案例回顾

  舒先生通过微信,以16500元的价格从卖家汤先生处购买了一只英短猫。事先沟通时,卖家告知舒先生,猫得过猫癣,现已完全康复。但舒先生通过快递收到猫后,却发现猫依然有猫癣,并且还有比较严重的耳螨。

  两人沟通的结果是,舒先生按卖家指定的药品自己买药治疗,事后卖家支付药费。但第二天猫开始出现拉稀、不进食的情况。于是,舒先生带着猫上宠物医院治疗,猫被确诊患上了猫瘟。此时再沟通,卖家只同意退还购猫款,不同意支付检测治疗费。由于双方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卖家直接拉黑了舒先生的微信,舒先生无奈将卖家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买卖双方是以微信方式确认的交易,但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卖家承诺猫无健康问题,但却患有猫癣、耳螨甚至严重的猫瘟,卖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最后,法院判决卖家全额退还买家舒先生购猫款16500元,并支付就医费用7257元,买家舒先生要将猫返还给卖家。

  以案释法

  因为宠物是活物,建议尽量当面交易。如果网购,购买前可以视频方式确认所要购买宠物的品相、健康等问题。收到宠物后,要及时录制开箱视频,检查确认宠物有没有问题,这样既便于双方沟通确认,也很好地固定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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