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6日
甲乙相恋多年,甲在婚前全款购入了一处房产,房产证上只登记了甲一人,用以双方婚后共同居住。随后,甲乙二人登记结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房产是甲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该处房产在什么情况下会变成甲乙的夫妻共同财产?
公证员释法
若想该处房产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乙的名字,也就是将本属于一方的财产部分份额赠与另一方,由一方单独所有变为夫妻共同所有;
或者甲乙签订夫妻财产协议约定上述房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个人财产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可以分为法定的个人财产和约定的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即属于法定个人财产的规定。
个人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别保留的独立于夫妻共同财产之外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各自的个人财产,享有独立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力,他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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