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就法律援助与相关部门衔接工作召开座谈会
发布时间:2009年01月20日
1月19日上午,市局与市相关部门就落实《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与相关部门衔接工作召开了座谈会。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建委、市档案局等七个机关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局法律援助指导处处长许冷,宣武区、朝阳区、通州区等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和法律援助处有关同志参加。
许冷处长首先对各有关部门在《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出台过程中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希望有关部门在今后《条例》实施过程中能继续给予关注和帮助。
会议就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的出具、双方衔接方式与市民政局交换了意见;就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相关问题与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进行了商谈,对于法律援助介入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工作的时间、方式、文书交换等问题进行了详细沟通;与劳动、建委等部门就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案件的维权和执法方式等具体问题进行了商讨;与市工商、档案就利用、复制档案资料和档案存放等问题开展协调。
市有关部门一致认为《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的出台,将使北京市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更上一个台阶,并表示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做好与法律援助的衔接工作。今后,市局还将继续与各部门开展协商,落实各有关具体问题的解决措施。



